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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繳款通知書已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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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已根據香港法例第40章《政府租契條例》,發出計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的半年度地稅繳款通知書,給受該條例管制的物業及其他若干物業,而此等物業的每年地稅超過一百元。

  地政總署促請繳款人士利用電子繳款方法,例如:自動轉帳、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靈」或透過各銀行及「繳費靈」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繳費服務(請瀏覽庫務署網站:www.try.gov.hk)。

  繳款人士亦可以郵寄劃線支票往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信箱28000號或親身前往任何郵政局(流動郵局除外)繳款。有關各郵政局的地址及辦公時間,請致電香港郵政查詢熱線:2921 2222或瀏覽香港郵政網頁:www.hongkongpost.com。

  未接獲繳款通知書的地稅繳納人,應向位於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一樓地政總署的地稅及地價小組查詢(電話號碼:2231 3033)。

  所有物業買主亦應留意,在購置物業時必須促請其代表律師,確保計至交易該日的地稅已經清繳。

  有關欠付上述物業地稅的資料,可致電地稅及地價諮詢熱線:2231 3033查詢有關帳目結餘。如需書面回覆帳目結餘,每一所物業均須繳付查詢費。



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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