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清音丸(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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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今日(十一月三十日)指令持牌中成藥製造商及批發商泉昌有限公司從市面回收一批批次編號為1010098的中成藥〔同仁堂&泉昌〕清音丸(註冊編號:HKP-04428),原因是壎芵p在跟進市民投訴後,發現產品有品質問題。

  壎芵p發言人透露:「壎芵p跟進一名市民的投訴,發現上述批次產品附有不吻合的產品資料。一盒清音丸內有12粒獨立存放於內盒的藥丸。壎芵p發現印在外盒上的批次編號及失效日期,與印在盛載藥丸的內盒上的資料不符,而產品相信可能已過期。」

  發言人解釋︰「清音丸由內地生產,用作清熱止渴。壎芵p的初步調查顯示,泉昌只負責進行外包裝。在再包裝該批產品的過程中,內盒上印有製造日期為2006年8月8日及批次編號為6010244的產品,錯誤放進印有失效日期為2016年1月,及批次編號1010098的外盒內。由於產品說明書顯示保質期為5年,由此計算,相信該產品已過期。受影響批次共有約7,800多盒,並已供應給各零售商。」

  發言人強調:「暫時未有發現產品的其他批次受影響。但調查仍在繼續。」

  泉昌已設立熱線(2541 3717)供市民查詢,及作出回收安排。

  發言人表示︰「雖然壎芵p至今未有接獲任何與該產品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但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52(1)條,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當完成調查後,我們會與律政司商討可能的檢控行動。」 

  發言人提醒︰「由於成分可能已變質、失效或甚至有害,因此市民不應服用過期藥品。曾經服用該產品的市民,如有疑問或不適,應請教醫護人員。」



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