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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全面檢討及完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感謝黃成智議員提出今日的動議,以及李鳳英議員、葉偉明議員、葉國謙議員及劉健儀議員提出的修正案,這是個很好的集思廣益機會。
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計劃)是本屆政府為加強照顧在職基層勞工而推出的其中一項重要政策措施。計劃的目的,是要減輕低收入住戶在職人士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費負擔,藉此鼓勵他們持續就業。這是一個全新的計劃,無論政策的理念和計劃的內容,與二○○七年政府在四個偏遠地區推出的「交通費支援計劃」可說是截然不同的,而且在多方面也較舊計劃更為優勝,例如這個新計劃覆蓋全港,不設申請時限,亦不論路程長短、使用交通工具的種類及實際交通費,只要符合資格,所有低收入住戶在職人士,包括自僱人士,也可以申請。而每月工作時數較低的在職人士,例如兼職人士,亦可申請半額津貼。
我們曾就計劃的設計和具體安排,廣泛聽取各位議員和市民大眾的意見,並先後於去年十二月和本年二月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解釋計劃的細節。財務委員會亦於本年二月二十五日批准計劃的撥款申請。
經過數月的籌備,計劃剛於十月三日開始正式接受申請。申請人可以即時申請由今年四月起計的交通津貼,或於稍後時間一次過申請較長時期但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津貼。截至昨晚,即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為止,勞工處共接獲19 393宗申請,涉及21 230名申請人。由於每宗申請包括有關住戶內所有申請人,申請人數因而多過申請宗數。在已完成處理的2 618宗申請中,有2 592宗獲得批准,批准的成功率達99%,共2 699名申請人受惠。在這些獲批的申請中,2 176宗涉及2 222名申請人,獲發六個月全額津貼,即3,600元,18宗涉及18名申請人,則獲發七個月的全額津貼,即4,200元,這些津貼已全部過戶給他們。我們會盡快處理其他申請,讓合資格人士早日獲發津貼。
計劃現在只是在起步階段。我們會密切留意計劃的推行情況,並參考計劃推出後首年的運作經驗,進行中期檢討。而我較早前亦已表明,如有需要,我們會考慮提前進行檢討。事實上,我亦承諾於明年二月十六日的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就計劃的整體進度作全面交代及探討改善空間。
待聽取議員發表的意見後,我會再作詳細回應。主席,我謹此陳辭。
完
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