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出席香港國際電腦會議2011開幕禮後,與傳媒談話全文:
記者:現時很多互聯網使用者關心所謂的「惡搞」或網上創作,其目的不是商業牟利,其實會否因為修訂版權條例而跌入刑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今日我出席這個會議,都見到通訊和資訊科技的發展很發達,在這個環境下,版權保障受到挑戰,我們的法例需要與時並進去更新,所以我們一方面要保障版權擁有人的權利,另一方面也不能過分阻礙發表言論的自由,這兩方面我們需要作出適當的平衡。我們希望今次的《版權(修訂)條例》�堛滷齯憛A能在這兩方面達到平衡,而且這法例需要與時並進。我想強調一點,今次這個修訂不是要針對二次創作,或者所謂「惡搞」,所以我們會在下一階段先訂立修訂條例,通過後會再進行諮詢,收集各方面和持份者的意見後,再考慮下一步的處理。
記者:陳鑑林最近的言論引起很多網民不滿,他說有創意就不需要「惡搞」,網民正在發起遊行抗議,其實會否擔心修訂引起網民很大反響?陳鑑林是否代表政府的立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重申一點,今次修訂不是針對二次創作和「惡搞」,我們修訂條例後將會進行有關處理二次創作的諮詢,在兩者之間作出適當的平衡。當然,我們是相當尊重有關對發表二次創作的擔憂和意見,我們一定會考慮。
記者:會否傾向豁免「惡搞」可免負刑責?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今次的修訂,在版權保障及損害方面,都有一籃子的因素考慮,這亦參考了以往案例考慮的因素,將這些(因素)在修訂中反映出來。我已說過,今次的修訂並非針對二次創作的行為。我們先將條例作修訂,例如讓傳播權利可與時並進,(條例)作出修訂後會再作諮詢。
記者:你提及修訂並非針對二次創作,意思是否會傾向豁免?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今次的修訂並沒有改變現時對於這些(二次創作)行為的現行條例,所以法例在這方面並沒有作出任何修改。但我們亦聽到多方面的意見對此表示關注,我們將在修訂條例後進行諮詢,聽取各持份者的意見,在保障版權擁有人的權利及保障言論自由之間作出一個適當的平衡。
記者:有關諮詢的進行……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再說一次,這次修訂並沒有修改現時法例對二次創作的法規。今次的修訂是與時並進,特別是在數碼環境中如何保障版權擁有人的權利,需要作出修訂;就二次創作的行為,在取得平衡當中,我們亦要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我們在這方面持開放態度,所以我們會作出諮詢。
完
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