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應課差餉租值反對書完成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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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餉物業估價署已完成審核於三月十四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就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內新應課差餉租值提交約五萬五千份的反對書。該署已就審核結果分批發出有關決定通知書(表格R22A)。

  差餉物業估價署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七日)表示,在上述期間提交反對書的人士,如仍未收到決定通知書,請致電二一五○ 八九○二與該署顧客服務主任馬蔣綺樺聯絡。

  發言人說,若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經審核後獲得修訂,該修訂的生效日期會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應繳差餉及地租額會按有關修訂,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作出調整。



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