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空置政府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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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受聘於特區政府各部門的外籍高級公務員人數持續減少,而本地高級公務員則可透過申領房屋津貼,在私人物業市場自置居所;公務員隊伍對政府宿舍的整體需求不斷下降,而現時政府產業署轄下位於全港各區的公務員宿舍的空置率高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現時持有上述物業的單位總數及總樓面面積為何(按平方呎計算);過去三年,該等物業每年的整體空置率為何;

(二)過去三年,當局有否把該等空置物業單位出租予公眾或私人機構;如有,每年已出租的單位數目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三個財政年度,當局每年就維修和保養該等空置物業(包括單位內部裝修、整體樓宇結構及公用部分的維修等)的開支為何;及

(四)有否估計,過去三個財政年度,若按同期的市值租金計算,每年因該等單位長期空置而引致政府租金收入上的損失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宿舍旨在編配予合資格公務員居住。我們的長遠目標是把過剩的政府宿舍出售或作其他發展用途。作為過渡性安排,政府產業署會把合適單位以市值租金公開招租,以善用公共資源。個別政府宿舍可能因不同原因出現暫時空置的情況,包括單位正進行內部維修或保養工程、單位短期內將被編配予合資格公務員,或單位在出租、出售或作其他發展用途之前需進行包括租金評估等前期準備工作。

  就這項質詢的各分題,現答覆如下:

(一)現時和過去三年,高級公務員政府宿舍的單位總數、總實用面積和整體暫時空置率載列於附件。

(二)現時和過去三年,出租的高級公務員政府宿舍的單位總數載列於附件。

(三)過去三個財政年度,政府每年用於保養和維修暫時空置的高級公務員政府宿舍(包括單位內部、公用部分和整體樓宇結構)的開支估計載列於附件。

(四)正如前文解釋,當過剩的高級公務員政府宿舍未被出售或用作其他發展用途之前,政府產業署會把這些單位出租作為過渡性安排,因此不會因單位長期空置而引致租金收入的損失。



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