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行人安全島的安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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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學明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車輛撞向行人安全島而引致人命傷亡的意外時有發生。關於行人安全島的安全問題,當局可否告知本會︰

(一)最近三年涉及行人安全島的交通意外的數目、傷亡人數及地點為何;及 

(二)會否考慮改善交通燈號的設置,並逐漸取締行人安全島,讓行人橫過馬路時無需在馬路中央停留?

答覆︰

主席︰

  安全島是輔助行人橫過馬路的設施,在較闊或有相反行車方向的道路上設置的行人過路設施,例如斑馬線、行人輔助線,由於行人在開始橫過馬路時,不能完全掌握在另一邊馬路的交通情況,運輸署一般會在這些行人過路處的中央地帶設置安全島,讓行人在到達馬路中央位置時停步,再看清楚另一邊馬路的交通情況,然後在安全情況下才繼續橫過馬路。至於燈號控制的行人過路處,有時亦需要行人在中央地帶設置的安全島停步,看清楚另一邊馬路的燈號及交通情況,才繼續橫過馬路。運輸署會因應行人流量,設計讓行人有足夠的地方等候橫過馬路,亦會豎立反光或會發光的安全島標柱,提示駕駛者應靠安全島的左方或右方駛過。假如沒有設置安全島,行人便需在馬路中央或在行車線之間站立等候,沒有任何防護,而容易引致交通意外。所以,為保障行人安全,不宜取締安全島。

  除了在交通較繁忙的燈號控制行人過路處需要行人分段橫過馬路,以減輕交通擠塞外,現時燈號控制的行人過路處的設計,已盡量讓行人有足夠時間抵達對面行人路,而無須停留在路中央的安全島等候。運輸署會不時檢討個別行人過路處的運作情況,並不斷在道路設計和燈號控制方面作出改善,以配合道路使用者的需要和保障道路安全。

  由二零零八年一月至本年九月並沒有發生任何涉及有行人在安全島上被撞倒而死亡的交通意外。在同一期間涉及在行人安全島上有行人嚴重受傷的交通意外宗數有一宗,受傷人數為一人;該宗意外在葵青區發生,涉及駕駛者行車時太貼近行人安全島。現時並無資料顯示安全島會導致嚴重交通意外。當局會加強向駕駛者推廣安全駕駛的宣傳教育。



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