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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五天工作周的實施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政府在推動僱主實施五天工作周的實際工作為何;
(二)有否進行任何分析或調查,以得悉五天工作周在社會的普及程度;若有,結果為何;
(三)是否知悉僱主未能落實五天工作周的原因和難處為何;
(四)估計現時全港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僱員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並按職業列出分項數字;及
(五)當局會否為在政府外實施五天工作周訂立目標?
答覆:
主席︰
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勞工處一直致力推動僱主採納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我們鼓勵僱主體恤及配合僱員的需要,並按個別機構的服務性質、規模、資源及文化,彈性地實施不同形式的措施,例如彈性工作時間及五天工作周等,以協助僱員平衡工作與家庭的責任。
作為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其中一個促進者,勞工處自二○○六年開始,透過不同的宣傳渠道及推廣活動,向僱主、人力資源從業員和市民大眾宣揚五天工作周的信息,包括透過九個行業性三方小組及涵蓋不同行業的十八個人力資源經理會等渠道;舉辦大型研討會、簡介會及分享會;於不同地區舉行巡迴展覽;播放宣傳片;刊登報章特�陘帢M題文章;以及派發相關刊物、教育光碟和宣傳品等。
(二)至(四)勞工處曾於二○○六年及二○一○年分別向該處人力資源經理會的會員機構發出問卷。兩次調查結果分別發現36.5%及61.5%的受訪機構表示有實施五天工作周,顯示過去數年間為僱員提供五天工作周的機構有增加的趨勢。雖然參加調查的會員機構大多為較具規模的企業,調查結果未必能充分反映整體就業市場的狀況,但亦提供了實用的參考資料,有助勞工處制訂合適的推廣計劃。
政府統計處於二○○八年一月至六月期間進行的「僱員工作時數模式」專題統計,當中包括調查非政府機構僱員五天工作周的普遍程度。結果顯示,在2 558 800名與僱主有協議固定每周工作日數的非政府機構僱員中,約1 695 800人(66.3%)每周需工作五天以上至六天,而849 100名僱員(33.2%)則協議固定每周工作日數為五天或以下。在協議固定每周工作日數為五天或以下的組別中,按主要職業組別劃分如下:
職業 協議每周工作日 數百分比
為五天或以下的
人數('000)
經理及行政級人員與 513.2 60.4
專業及輔助專業人員
文員 170.8 20.1
服務工作及 45.7 5.4
商店銷售人員
工藝及有關人員 36.1 4.3
機台及機器操作員 18.2 2.1
及裝配員
非技術人員 65.1 7.7
總計 849.1 100
有關上述人力資源經理會的問卷調查及政府統計處的專題統計並沒有搜集僱主未能落實五天工作周的原因和難處。然而,就我們日常與相關人士的接觸得知,機構的營運模式、服務性質、經營成本及人手編配等因素,皆有可能影響僱主會否實施五天工作周。
(五)政府並沒有就五天工作周的實施訂立目標。然而,政府已於二○○六年七月起在政府內分階段實施五天工作周。隨�茬狺u處近年對各界僱主的宣傳推廣,五天工作周的信息已逐漸滲透至不同行業,而推行相關措施的機構數目亦有增長的趨勢。
完
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