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地下水管爆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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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潘佩璆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本港發生多宗地下水管爆裂事故,不但對市民造成不便,同時也浪費了珍貴的水資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區議會分區劃分,在港島各區現正進行以及計劃於未來三年內開展的更換地下水管工程的詳情分別為何;而現正進行的工程預計何時竣工;

(二)按區議會分區劃分,過去三年,港島各區發生地下水管爆裂事故的宗數及確實位置分別為何;及

(三)過去三年,由當局接獲地下水管爆裂的報告至完成維修及恢復正常供水,平均所需的處理時間為何,以及在港島區發生的水管爆裂事故中,最長及最短的處理時間分別為何?

答覆:

主席:

  本港的輸水網絡因應用水需求而逐漸發展,系統規模龐大而複雜,輸水管總長度達7,800公里。已老化的供水網絡無可避免會出現爆裂及滲漏的情況。我們非常明白暫停供水會為市民帶來不便,水務署正採取多管齊下的方式處理有關問題,包括透過檢漏積極防止水管爆裂、進行水管更換及修復計劃以更換老化水管及實施水壓管理等。在陸續推行此等措施後,水管爆裂的宗數已由二○○○至○一年度高峰期的2,500宗,回落至二○一○至一一年度的609宗。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首六個月,水管爆裂的宗數更進一步下降至212宗。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香港島的更換及修復水管計劃分4階段進行,每階段均涉及在港島各分區不同地點的更換及修復水管工程。第1階段及第2階段的工程已大致完成。現正全力進行第3及第4階段的工程。第3階段的五項工程合約,總值十六億元。中西區佔兩項,涉及更換及修復水管的長道為71公里。東區、南區及灣仔各佔一項,分別涉及更換及修復水管的長道為52公里、39公里及51公里。所有工程已於二○○九年開始陸續動工,預計於二○一三年年底竣工。而第4階段的首兩項總值十一億元的工程合約亦已於今年中展開,施工地點亦遍及港島的四個分區,兩項工程涉及更換及修復水管的長度為156公里,預計於二○一五年年底竣工。

  未來三年,在香港島各分區將進行的更換及修復水管計劃的詳情表列於附表一。

  為確保工程能盡速完成,我們於施工期間一直緊密監察工程進度,以及與有關部門及公用事業機構經常保持聯繫,以應付多方面如交通、環境、密集的地下公用設施的限制,盡量減低工程對市民帶來的不便。

(二)過去三年,港島區的地下水管爆裂個案宗數,以區議會劃分,載列於附表二。

(三)在過去三年,涉及港島區的水管爆裂事故,處理食水管和咸水管所需的平均時間(由接獲爆裂報告至恢復正常供水)分別約為8小時和12小時。處理食水管爆裂事故最短及最長的時間分別約為2小時和46小時。而處理咸水管爆裂事故的最短及最長的時間分別約為3小時和76小時。上述需要較長時間處理的個案,屬個別事件,主要原因涉及地底的密布喉管阻礙施工;需在特定非交通繁忙時段內才能施工;需要移除包圍爆裂水管的混凝土墩;以及需待穩定新喉管的混凝土座凝固後才能恢復供水。

  在可行情況下,水務署在截斷爆裂食水管的供水時會安排受影響地區由其他供水區替代供水,以維持正常服務,使有關用戶的供水不受影響。在不能由其他供水區替代供水時,水務署會向受影響的用戶提供街喉或調配水車及水箱作臨時供水。



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