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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k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法律援助署(法援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法援)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2001年至今,法援署每年共接獲多少宗有關司法覆核訴訟的法律援助申請;當中有多少宗獲得批准;總共涉及的法援金額為何;涉及法援金額最高的案件及金額為何;
(二)莊豐源案、就有關美孚新h第8期附近的住宅發展項目、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以及外籍家庭傭工居港權4宗司法覆核訴訟中,涉及的法援金額分別為何;
(三)2001年至今獲批法援的司法覆核個案中,由法援受助人自行選擇代表律師或大律師以及由署方指派代表律師或大律師的個案數字分別為何;法援署曾否不接納受助人指定的律師或大律師人選而改派另一位律師或大律師提供服務;若然,這類個案的數字及法援署不接納受助人指定的律師或大律師人選的原因為何;及
(四)2001年至今獲批法援的司法覆核個案中,有否由律師或大律師免費為受助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個案;若有,這類個案的數字為何?
答覆:
主席:
(一)下表載列過去10年法援署收到的司法覆核申請及獲批的法援個案數字。法援署從來沒有把所有司法覆核個案所涉及的法援費用作獨立分類備存。
年份 司法覆核 獲批的法援
申請數字 個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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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147 20
2002 144 17
2003 146 20
2004 125 18
2005 180 24
2006 174 42
2007 234 99
2008 364 190
2009 552 200
2010 268 93
(註︰法援署除收到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外,亦接獲與入境事務有關並可能涉及司法覆核程序的法援申請,但法援署沒有另行記錄這類案件的數目。)
(二)下表載列4宗司法覆核訴訟涉及的法援金額:
案件 法援金額
(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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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豐源 2.33
美孚新h第8期附近 0.26(截至2011年9月底)
的住宅發展項目
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 1.49(截至2011年9月底)
外籍家庭傭工居港權 由於法院剛作出判決,
暫時未能提供訟費數字
(三)答案第(一)部分所述的獲批法援的司法覆核個案中,由受助人提名而獲法援署指派或直接由法援署指派律師的個案數字如下:
年份 個案 按受助人提名 法援署指派律師
數字 而獲法援署指派 的個案數字
律師的個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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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20 7 13
2002 17 11 6
2003 20 19 1
2004 18 17 1
2005 24 20 4
2006 42 39 3
2007 99 96 3
2008 190 184 6
2009 200 175 25
2010 93 88 5
法援署沒有備存純粹由受助人提名外委大律師的個案數字,只記錄由外委律師或受助人提名外委大律師的個案數字,有關的數字如下:
年份 外委律師或 法援署指派
受助人提名 外委大律師
外委大律師 的個案數字
的個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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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5 14
2002 6 11
2003 17 3
2004 15 1
2005 21 1
2006 39 1
2007 35 0
2008 43 2
2009 140 2
2010 55 1
法援署沒有備存有關受助人提名屬意的律師但不獲接納的個案數字。
(四)據法援署所知,未有此類案件。
完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