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租者置其屋計劃」
****************

  以下為今日(十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回覆:

問題:

  為協助基層市民置業安居,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曾推出租者置其屋(租置)計劃,讓公屋租戶購買其所租住的公屋單位。但在樓市低潮時,政府要求房委會停止該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租置計劃下推售的39個屋h,共約183 000多個單位當中,至今已出售的單位的數目及百分比為何,並按地區及屋h列出銷售比例;

(二)因應新的樓市及經濟情況,當局會否就恢復推行租置計劃諮詢公屋居民;及

(三)當局將於甚麼時候或情況下才會考慮恢復推行租置計劃?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一九九八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以達到當時於十年內全港七成家庭置業的政策目標,讓公屋租戶可選擇以折扣價購買所居住單位。

  政府在二○○二年時為房屋政策重新定位,決定集中為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並以維持一般輪候冊申請人的平均輪候時間在三年左右為目標,但不再採用置業比例為指標,因此再無繼續推行租置計劃的理據。所以,房委會決定在租置計劃第六期甲及乙完成後,終止出售公屋單位。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租置計劃下有39個屋h,共183 568個單位,截至2011年6月底,已出售118 978個單位(不包括已回購單位),佔總銷售單位的65%。各地區及屋h的銷售比例列於附件。

(二)及(三)回收公屋單位是供應輪候冊申請者的重要來源。如果把公屋單位售予租戶,有關單位便不能再用作編配之用,從而影響公屋單位的流轉及供應,削弱房委會維持一般輪候冊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在大約三年的能力。現時公屋輪候冊上有逾150 000個申請,我們現階段沒有計劃恢復租置計劃。

  自租置計劃推出以來,房委會在管理租置屋h的公屋單位亦面對不少問題。在39個租置屋h內,當中64 000多個仍是租住單位(佔租置屋h單位35%)。不過,無論售出多少單位,所有租置屋h均與私人物業無異,由業主立案法團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及大廈公契所賦予的權力管理屋h的公用地方及決定管理的模式。在租置屋h堙A房委會的屋h管理政策不能全面執行,以致居於租置屋h和公屋的租戶受不同的管理措施規管。舉例來說,現時所有租置屋h均沒有在公共地方實行屋h管理扣分制,房委會只能規管出租單位內的不當行為。

  雖然我們沒有打算復推租置計劃,根據現行政策,現居於租置屋h的租戶仍可選擇購買其租住單位。有意置業的公屋居民,亦可於二手市場購買未補價的租置計劃公屋單位和居屋單位。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