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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林瑞麟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第五十六號報告書的發言全文:
主席:
今天我向立法會提交政府覆文,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帳委會)第五十六號報告書。
帳委會主席在七月六日提交第五十六號報告書,闡述對審計報告書內2個章節的意見,分別是香港2009東亞運動會(東亞運)以及香港房屋委員會:商業樓宇的管理。
我感謝帳委會為審議有關報告所付出的時間和努力。政府接納帳委會的各項建議,具體的回應已經在覆文中詳細闡述,現在我扼要介紹政府在有關範疇採取的主要措施。
香港2009東亞運動會
2009東亞運是香港歷來首次主辦的大型國際綜合運動會。政府大致接納審計署和帳委會就2009東亞運提出的建議。民政事務局會就是次運動會編製整體報告,並稍後向體育委員會提交,然後再提交帳委會。日後在籌劃和舉辦大型國際綜合運動會時,政府會與主辦機構分享舉辦東亞運的經驗,並與主辦機構合作,事先做好計劃,並在運動會完結後進行檢討,總結經驗。
在尋求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原則上接納及批准有關大型活動的撥款時,政府一貫做法是在財委會文件中列明該建議的整體財務影響。日後就主辦大型國際綜合運動會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時,政府會根據提交財委會文件時所掌握的情況,盡力提供全面、準確的預算。政府亦會盡量把擬備預算時可以預見的所有開支(例如推行傳承項目的估計預算)包括在內,並會在財委會文件中盡量提供各項臨時改善工程的開支預算。
此外,如有關預算在財委會批准撥款後出現重大變動,有關政策局會按需要通知立法會。倘若除財委會批准的政府撥款外,另有其他收入來源(例如社會人士/商界贊助),政策局須按財委會和贊助人所訂的條件處理剩餘款項。在適當情況下,有關政策局亦會就如何處理剩餘款項,諮詢立法會和相關的贊助人。我們已在二○一一年九月發出的通函中,提醒各政策局/部門上述要求。
就東亞運公司的清盤事宜,清盤人從該公司清盤帳戶繳付利得稅後,已於二○一一年八月將約1,000萬元的剩餘款項歸還政府。
我們深信主辦東亞運有助提高市民對體育運動的興趣。日後在進一步制訂和推行各種促進香港體育發展的措施時,主辦這次活動所累積的經驗對我們有重要的參考作用。
香港房屋委員會:商業樓宇的管理
政府當局完全認同,妥善利用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商業樓宇並保持其吸引力是重要的。房屋署在徵詢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意見後,已推出多項嚴厲措施,加強對付不當使用或未經許可改建零售單位的情況。房屋署已清楚指示前線人員須嚴格執行新的規管措施,對違規的商業租戶採取果斷的管制行動,包括實施較嚴格的租約管制、執行商業樓宇管理扣分制、迅速向警方舉報任何懷疑賭博活動以採取執法行動。對於曾經因為觸犯罪行而被定罪或違反其他租約條款的前商業租戶,房委會將限制他們在終止租約後兩至五年內租用房委會轄下任何商業單位。
房屋署會繼續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打擊在公共屋h公眾地方進行的非法賭博活動。房屋署新設立的總部稽核小組亦會持續進行實地突擊巡查,以監察表現。此外,署方正檢討管理商業樓宇的人力資源是否足夠。
房委會商業樓宇的整體空置率維持在5%左右,符合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所訂的成效指標。不過我們留意到部分不受歡迎地點和較舊的公共屋h的零售設施空置率相對偏高。為解決這個問題,房屋署已深入研究這些設施的優勢和不足之處,並進行相應的街市重整和改建計劃,將設施改作其他更具效益的用途。
房屋署會繼續按照現有安排,盡量以刊登廣告和上載房委會及房屋署網頁的方式,公布可供重新招租的空置物業。為配合審計署的建議,房屋署已實施新策略,假如單位經過兩輪招標仍未租出,便會邀請有潛力的投標者就他們希望經營的行業提出建議。此外,房屋署已經把建議經營行業的租賃資料,以及邀請有意人士提出擬經營的其他行業的公告,張貼在空置物業,並上載房委會及房屋署網頁,以吸引有興趣投標的人士。
儘管政府當局及房委會並無計劃再拆售房委會轄下的零售和停車場設施,但因應審計署就二○○五年的產業分拆出售計劃提出的建議,房屋署現正聯同效率促進組檢討該計劃。有關檢討完成後,房屋署會向立法會帳委會匯報結果。
最後,我再次感謝帳委會提出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政府會一如以往,積極回應和切實推行所需的改善措施。多謝。
完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