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廢電器及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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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於2009-2010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繼開展膠袋徵費計劃後,政府會於二○○九年年底就推行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諮詢公眾。其後當局正式於二○一○年一月就引入廢電器及電子產品的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計劃),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內容主要涵蓋全面禁止把受規管的廢電器及電子產品(包括電視機、洗衣機、雪櫃、冷氣機及部分電腦產品)當作普通垃圾棄置,並列明消費者、生產者和進口商等各持份者在收集、處理和棄置受規管的廢電器及電子產品所須承擔的責任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公眾諮詢已結束多時,政府還未就已收集的公眾意見作總結,亦未有就落實計劃的細節和時間表,以至最終立法的建議作結論,原因為何;現時推動計劃的最新進度為何;及

(二)當局初步就計劃的涵蓋層面、收費方法、成本分擔、廢電器及電子產品處理方式、進出口管制和協助回收商回收及處理有關廢料等方面所採納的意見為何;會否考慮把更多電器和電子產品(例如手機等)納入規管範圍;當局預計於何時把立法建議提交本會審議;以及預計落實整個計劃的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我們的廢物管理策略一向多管齊下,以鼓勵減廢、回收,以及興建現代化和符合嚴格標準的處理設施作為主要方向。為了進一步推動減少廢物,我們會就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加快擬備立法建議。行政長官亦已經在2011-12《施政報告》中明確指出,政府會盡快引入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計劃》),以減低廢電器電子產品對環境的影響。現就問題的兩個部分回覆如下:

(一)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公眾諮詢期間,我們收到意見書超過2 700份。此外,我們以多個不同途徑收集公眾及持分者意見,包括通過38次簡報會、座談會、研討會及公眾論壇等,接觸共超過60個組織及持分者團體,接觸層面包括製造商、進口商、品牌代理、分銷商、零售商、回收商、環保團體、區議會、社福機構、專業及學術團體及其他諮詢組織等。由於《計劃》的內容包含涵蓋範圍、流向管理、妥善處理、分擔成本等多個不同範疇,我們必須深入研究和參考國際間不同的經驗,並參考在諮詢期所得的回應,以制訂落實《計劃》各個主要範疇的方案。我們預備於下月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並就《計劃》的未來路向徵詢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二)整體而言,市民大眾以至業界普遍對諮詢文件內就《計劃》所提出的主流方案均表示支持。大部分市民和持分者支持採納諮詢文件內所列出的涵蓋範圍,即包括電視機、洗衣機、雪櫃、冷氣機,以及電腦產品,包括桌上電腦、手提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和顯示器。此外,大部分在諮詢期所得的意見均同意引入包括進出口許可證的措施,以加強管理廢電器電子產品的流向,確保本地產生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留在香港作妥善處理。至於收費方法、成本分擔、廢電器及電子產品回收和處理方法等方面,我們收集到較多不同意見,特別是個別業界曾就不同方案對業界運作和成本所帶來的影響表示關注。

  我們在總結諮詢期所得的意見,並在參考國際經驗和考慮本地實際情況之後,已就如何跟進《計劃》定下主要原則,在收費方式、建立有效配套措施,以及回收和處理本地廢電器電子產品等主要範疇,訂出建議方案。我們將與立法會討論及確定這些主要原則,然後開展法例草擬的工作,期間會進一步與業界及各持分者就實施細節進行深入討論。我們希望可以在2012-13立法年度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