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的上訴裁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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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就港珠澳大橋環境評估報告司法覆核的上訴裁決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各位,就港珠澳大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司法覆核上訴,特區政府歡迎上訴庭今日裁定環境保護署署長上訴得直,並確定了環保署署長就港珠澳大橋本地工程項目發出的環境許可證的有效性。我想強調,我們一直都是依法進行環評工作的。

  作為項目倡議人,我們認為上訴庭所作出這一致的裁決非常清晰,我們會立刻重新啟動大橋本地工程因訴訟的關係而未完成的法定及撥款程序,目標是令工程在今年(2011年)年底前動工,以致大橋可如期於2016年通車。

  不過,就算我們可於今年年底前動工,大橋香港段的進度已因司法覆核及上訴程序的關係而受到一定的影響。自從訴訟在去年一月展開以來,我們已一再更改工作時間表,當然是無法實行原來希望在去年年底前動工的計劃。根據最新的情況,我們必須全力加強人手及修改工程的建造方法,壓縮工程時間表,希望在今年年底前動工,爭取如期完成工程。我們預計這將令工程費用增加約65億元,包括工程價格上升及修改施工方法壓縮工程時間表所引致的增幅。若不盡快動工,預料所需成本將會繼續大幅增加。我們會立即繼續較早前因訴訟關係而未完成的法定及撥款申請程序,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授權進行有關工程,並盡快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

  就大橋本身的具體工程進度方面,位於內地水域的主橋部分,包括珠澳口岸的工程,已如期在2009年年底動工,預期這些工程可按計劃於2016年完成。至於大橋的香港工程所須的前期功夫,包括設計、勘探及招標,已經準備就緒。

  港珠澳大橋將會貫通香港、珠海和澳門三地,無論在人流、車流和物流等各方面,都會加強三地的連繫,並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這項醞釀多時的大型跨境運輸基建項目在開通後,將為三地的居民帶來莫大的方便和機遇。因此,我重申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展有關工程,力求在2011年年底前動工,並全力爭取讓港珠澳大橋可如期於2016年通車。

(待續)



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