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建商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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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建築有限公司及浩華鋼鐵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九月十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二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本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薄扶林一個建築地盤內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被一個正在拆卸中的鋼托架擊中頭部,其後死亡。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2)(a)、6A(3)及13(1)條的規定,東主須為僱員設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統。東主如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十萬元。
完
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