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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出席香港崇德社公共事務論壇致辭(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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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九月六日)出席香港崇德社公共事務論壇「家庭暴力在香港:現狀、分析與對抗措施」的致辭全文:

陳太(新界崇德社主席陳羅玉蓮)、Christine(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方敏生)、Margaret(東華三院社會服務主任(青少年及家庭服務)王鳳儀)、Jessica(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博士)、各位崇德社會員:

  大家好!我很榮幸出席崇德社公共事務論壇。崇德社凝聚了一群來自社會上不同界別的女中翹楚,她們深信平等機會對婦女和社會上有需要的群體十分重要,因此透過認識、研究和行動,協助婦女和有需要人士提升地位、助人自助。我首先要向在座各位崇德社會員致敬。

  今天的題目是「家庭暴力在香港:現狀、分析與對抗措施」。家庭暴力的成因複雜。在座嘉賓和稍後分享的會員,不少都是處理家庭暴力的專家和有心人,有些更是本港對抗家庭暴力的先驅。我希望藉此機會向大家講解家庭暴力在香港的情況,以及政府與持份者近年攜手促成的措施及其成效,以期拋磚引玉,引發各位作出熱烈討論,為我們提供真知灼見,讓防治家暴的工作做得更好。

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個案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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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在2005年完成的「虐待兒童及虐待配偶研究報告」,家庭暴力的成因很多,涉及不同的個人、人際關係、家庭及社會的危機因素,其中包括:家庭關係緊張、少時經歷或目睹家暴發生、大男人主義、脾氣暴躁、自尊心較低、情緒問題、生活及工作壓力、失業、長期病患、低收入或欠債、濫藥或酗酒,以及缺乏支援網絡等。

  大家都關注,在香港,家庭暴力的個案數字近年有何變化?這些趨勢對我們處理家暴的策略和措施有何啟示?

  在2010年全年,首次呈報的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是3 163宗,比2005年的3 598宗下跌12%,與2009年的4 807宗比較,更大幅減少三成四(34.2%)。今年首季的首次呈報個案數字是774宗,較2010年同期的796宗下跌2.8%。

  虐待兒童方面,個案由2005年的763宗上升31%至2010年的1 001宗。虐待長者的個案則由2005年的528宗下跌至2010年的319宗。今年首季,虐待兒童和虐待長者個案分別錄得224宗及78宗,較2010年同期數字輕微上升。

  詳細分析家暴的個案數字,可了解到全港各區的家庭暴力情況。以2010年首次呈報的逾3 000宗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為例,元朗和葵青區分別錄得382和324宗,觀塘、屯門則分別有321和268宗,可說是家庭暴力的重災區。上述四區都有以下的共通點,包括是人口較多、兒童及青少年人口的比例較高。家庭住戶入息方面,四區的住每月入息中位數均較全港平均中位數18,000元為低。根據前線社工的分析,這些地區有較多中港婚姻,家庭經濟亦較差,家中子女數目亦較其他區多,使配偶較易因管教孩子的問題起爭執。但因沒有調查數據支持,我們難以確定這些特點是否造成較多家庭暴力個案的原因。

  除地區的分野外,社會人士亦關注涉及新移民家庭的家暴個案數字有沒有顯著增加。事實上,在2010年虐待配偶/同居情侶的3 000多宗呈報個案中,受害人居港少於3年的佔375宗(11.9%),而施虐者居港少於3年的則佔93宗(2.9%)。由此可見,本港大部分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並不涉及居港少於3年的新來港人士。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較多的地區包括元朗、葵青及觀塘,受害人居港少於3年的個案比例分別是10.5%、13.6%及12.8%,而施虐者居港少於3年的個案比例則分別是1.3%、2.8%及4.4%,與本港的整體情況大致相若,並無明顯偏高。

三管齊下對抗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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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家暴個案數字漸趨平穩,也絕不代表我們要姑息家暴,因為家暴往往會為家庭成員帶來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家暴對人遺害深遠,不但導致家庭功能失調,而且可能令下一代出現行為、情緒等問題。對受害人來說,「家」已經由避風港變成痛苦的根源。家庭暴力不只成因複雜,受害人的需求亦極為多元化,因此處理家暴個案具有一定的複雜性。

  政府一直透過三管齊下的策略處理家庭暴力的問題,包括致力預防家庭暴力、支援家庭暴力受害人,以及提供專門服務和危機介入。我們更茪O促進跨部門和跨界別的合作,提高社會對家庭暴力的認識和關注,以及加強有關的專業和支援服務。

打擊家暴和支援家暴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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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有效支援家暴受害人,必須有法例的配套。1986年,政府制定《家庭暴力條例》(《條例》),提供民事補救方法,讓配偶和異性同居者及其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令,免受施虐一方的騷擾。政府在2008年8月把《條例》的保障範圍擴大至前配偶和前異性同居者及其子女,以及其他直系及延伸家庭關係成員。2009年年底,立法會三讀通過《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將《條例》的涵蓋範圍進一步擴大至同性同居者、前同性同居者及其子女,該修訂條例已於去年1月1日生效。

  除法例的保障外,過去數年,政府亦不斷投放資源,進一步加強和深化為家暴受害人及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的一連串預防、支援和專門服務。

  社會福利署(社署)本年度在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方面的預算撥款達18億5,260萬元,較2006至07年度的12億9,000多萬元增加四成三(43.4%),較上一個財政年度增加6.2%。有關撥款的用途包括為家暴受害人及其他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援。

  近年新推行的主要具體措施還包括:社署於2010年6月推行「家庭暴力受害人支援計劃」,目的是加強支援家暴受害人,包括那些正進行司法程序的人士。根據這個計劃,受害人可獲得有關法律程序的資料及社區支援的資訊,亦可以適時得到情緒支援,並在有需要時獲陪伴前往法院出席聆訊。這個計劃除了由社工主導,亦動員超過170名義工參與,藉此建立更龐大的支援家暴受害人的網絡。截至2011年3月31日,計劃已為超過400名受害人提供服務,服務使用者一致表示對服務的安排和成效感到滿意。

  除受害人外,施虐者本身亦是我們關注的對象。在2006年至2008年,社署發展了首個以實證為基礎的施虐者輔導先導計劃。兩年間共有267名虐偶施虐者參加了33個輔導小組。由於先導計劃成效顯著,我們已將該計劃設為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常規輔導服務之一,並進一步發展其他適當的輔導模式,如為女性施虐者而設的施虐者輔導計劃。計劃至今已為571名施虐者提供服務,當中包括543名男施虐者和28名女施虐者。另外,因應法例的修訂,社署於2008年8月推出了「反暴力計劃」,以改變不同類型的施虐者的態度和行為。

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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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要有效打擊家庭暴力,亦必須提高各界對家暴問題的意識,並盡早作出介入。我欣悉警方自2009年1月起,亦修訂了統計的分類數字,加入涉及較輕微的「家庭事件」分類,如家庭糾紛、求警協助事件等,以擴大安全網,讓辦案人員能及早作出適當的風險評估,考慮是否有需要將個案及早轉介社署跟進,及早提供支援。

  為促進跨專業及跨機構合作以預防兒童死亡,社署於2008年2月開始推行檢討兒童死亡個案先導計劃。由署長委任的檢討委員會檢討了在2006年及2007年發生的209宗18歲以下死於自然及非自然因素的兒童死亡個案,以找出服務及制度上優良或可改善之處,並作出建議。檢討委員會的總結報告已於2011年1月發表。先導計劃的寶貴經驗及所獲得的正面回應確認了檢討兒童死亡個案機制的價值,因此當局決定設立常設的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該檢討委員會已於今年6月30日召開了首次會議,展開檢討工作,並會在適當時候與公眾分享檢討的結果。

地區為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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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新界西北地區和觀塘區等家暴重災區的情況,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隊伍由2004至05年度的5隊增加至現時的11隊,並且分別在各區的服務課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增加了專業社工人手。另外,社署又投放額外資源,在元朗區增設一個臨床心理服務課,以應付不斷增加的服務需求,以及方便居於新界西北地區(包括元朗及屯門區)並受家暴困擾的服務使用者獲得服務。此外,社署亦已增加撥款予各地區福利辦事處,為前線專業人員舉辦有關的培訓活動及在地區推行各項宣傳活動。

  展望未來,元朗、屯門、荃灣、葵青及觀塘各區會透過連繫社區網絡,累積社會資本,以支援高危家庭,包括加強與鄉郊領袖和公共屋h互委會的協作,推動鄰里守望的精神;加強醫社合作(包括私家診所和母嬰健康院),以及早識別及轉介有危機的家庭;以及引入社區企業義工推動社區關懷等。這些社區教育和宣傳工作都有賴諸如崇德社等團體的參與。社署亦會密切監察各區情況,必要時會調撥資源,以滿足各區的服務需要。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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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德社在透過凝聚不同界別的婦女,促進跨專業合作以扶助弱勢社群方面,一直走在最前端。我期望包括崇德社各會員在內的社會精英,會繼續運用智慧,與政府一起將三方協作的理念化為更多的具體行動,合力提供新穎的構思,為協助家庭暴力受害人開創新方向。謝謝。



2011年9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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