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流動電話的射頻電磁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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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健波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食物及壎竻膚蔽爣蝔羺雇訇穠熊祁苤G

問題:

  近日,聯合國轄下的世界壎芠梒插]世嚏^將手提流動電話(手機)列為可能致癌類別,與殺蟲劑、愛滋病病毒,及近日傳媒廣泛報道的塑化劑同級。世屨出,長期使用手機與患上聽神經瘤的風險有關,每天使用手機超過30分鐘更會令用戶患上神經膠質瘤的機會大增四成。醫療專家指出,惡性神經膠質瘤不但無法被根治,病人的一年存活率更只有一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會否就世尷熙孎i作出跟進,研究手機輻射對市民健康的影響;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鑑於國際醫學期刊刺針指出,兒童腦部吸收的輻射量比成年人高兩倍,壎芵p也建議兒童避免經常使用手機,當局會否特別提醒有年幼子女的家長,並鼓勵市民盡量使用免提裝置,甚至使用短訊等減少輻射的聯絡方法;

(二)鑑於現時電訊管理局(電訊局)鼓勵手機商以自願方式在手機貼上標明通過類型檢定的標籤,但標籤沒有顯示手機的比吸收率(即在使用電話時人體組織器官吸收的輻射數值),而現時獲檢定為符合射頻輻射安全標準的手機之間的比吸收率可以相差超過27倍,是否知悉,電訊局會否考慮要求手機商於手機產品包裝盒加上產品輻射數據的標籤,供市民參考;及

(三)鑑於現時電訊局採用兩個不同的手機射頻輻射安全標準,是否知悉電訊局有否計劃只採用最嚴謹的標準;鑑於美國國家癌症研究中心的資料顯示,手機在接收欠佳的地區會發出較強的輻射,而電訊局亦指市民應考慮避免在接收欠佳的地區使用手機,當局會否檢測個別地區(特別是偏遠地區)的流動電話網絡訊號強度,並進一步協助流動網絡營辦商改善訊號較差地區的流動網絡覆蓋,以防止手機需長期加大放射功率搜尋及維持訊號,影響香港市民的健康?

答覆:

代主席女士:

  世界壎芠梒揪滌篕睎顴g研究機構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就射頻電磁場發表有關致癌的評估,引起一些公眾人士關注。

  流動電話技術所產生的射頻電磁場,屬於非電離輻射的一種,與X光、核輻射等電離輻射並不相同。簡單而言,非電離輻射的能量較低,不足以改變物質的化學性質,不能打破人體內的化學鍵造成傷害。

  射頻電磁場被人體吸收,可能產生小量熱能,但經人體自行調節體溫後,一般不會引致不良的健康影響。

  二○○○年,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展開名為Interphone的國際研究,以了解使用流動電話與腦腫瘤是否有關。這是至今為止最大規模的同類研究。二○一○年,十年後,該項研究報告得出的結論是:

(i)並無數據顯示,使用流動電話十年以上的人,有較高患上神經膠質瘤(glioma)和腦膜瘤(meningioma)的風險;

(ii)並無一致趨勢顯示使用流動電話時間越長,風險會越高;及

(iii)雖然在研究對象之中,累計使用流動電話時間最長的10%人士(即累計在十年間使用1 640小時或以上,或平均每日通話大概半小時或以上),在統計學上有較高風險患上神經膠質瘤,但因為研究方法的限制,以致數據可能存在偏差和誤差,這結果絕不等同每日使用流動電話30分鐘或以上會增加患上神經膠質瘤的風險。

  總而言之,Interphone研究並無提供任何強而有效的結論,亦無法解釋任何因果關係。事實上,可能致癌的風險因素相當繁多。若要排除所有其他因素,去確定純粹使用流動電話會否致癌,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建議還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工作。

  不過,基於上述數據,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在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將射頻電磁場訂為導致人類癌症媒介中的2B類。2B類的定義是「或可能令人類患癌」。一般而言,這分類表示在動物實驗方面未有足夠證據、在人類研究方面只有有限證據顯示有可能致癌。事實上,不少日常生活所見的媒介亦同屬2B類評估,例如咖啡、某些乾洗劑等,其證實的風險遠遠低於石棉、吸煙、二手煙、尼古丁、電離輻射等。

  雖然無法證明使用流動電話會增加大腦腫瘤的風險,但由於全球的使用者近年大大增加,以及缺乏使用15年以上的數據,所以國際間仍不斷進行大量研究,以調查、了解和監測潛在的影響。

  就問題的三部分,綜合壎芵p及電訊管理局(電訊局)的資料,現回覆如下:

(一)電訊局網站設有《射頻輻射安全》頁面,提供相關資訊供市民參考。該局亦擬備了關於射頻輻射的資料單張、小冊子、海報等,向市民宣傳安全使用流動電話的資訊。

  此外,壎籵嬝@中心的網頁,亦有載述國際癌症研究機構的最新評估,以便市民了解相關健康影響及風險。

  如之前所述,流動電話對健康的影響仍有待進一步的研究。不過,市民假如感到憂慮,可以自行決定採取一些日常生活習慣,減低接觸流動電話的射頻電磁場,例如避免長時間通話、使用免提裝置以增加和電話的距離、避免在電話操作時接觸天線等。這些資訊都在電訊局和壎籵嬝@中心的網頁可以找到。

  市民可能特別關心兒童及青少年較易受射頻電磁場影響,因為他們從小就有機會接觸這類科技。就此,家長可以自行決定子女是否應該避免使用流動電話作非必要的通話。

  壎芵p會繼續留意有關報告及相關科研結果,以便掌握最新資料及對公眾健康的風險作出評估;亦會向電訊局提供相關專業醫學意見,以供該局考慮有關規管事宜。

(二)所有在本地市場銷售的流動電話,都必須符合電訊局發出的HKTA2001規格,即《檢定測試規格-用戶電訊設備的安全及電氣保護規定》。這項規格是根據國際認可標準訂立,涵蓋電訊器材的電氣安全規定,以及流動電話的射頻電磁場安全標準。

  其中流動電話的射頻電磁場水平,必須符合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或美國國家標準學會/電機及電子工程師學會(ANSI/IEEE)的安全標準。銷售不符合上述規格的流動電話,即屬違反《電訊條例》,可被檢控。

  現時,電訊局推行「電訊設備鑑定及驗證計劃」,旨在完善電訊設備的鑑定和驗證安排。在該計劃下,生產商或供應商以自願方式為流動電話申請驗證,以證明符合相關的技術規格。絕大部分香港出售的流動電話品牌的產品,均已申請及通過上述驗證,而電訊局亦已於其網站內,公布所有通過驗證流動電話的「比吸收率」值,即specific absorption rate,供市民參閱。

  由於公眾已經可以方便地從互聯網上取得關於流動電話產品的射頻電磁場數據,電訊局目前未有考慮要求流動電話生產商或供應商,於產品包裝盒加上相關數據。

(三)問題所指兩套不同的流動電話射頻電磁場安全標準,即是剛才提及分別由ICNIRP和ANSI/IEEE制定的「比吸收率」上限,是電訊局經諮詢壎芵p的專業意見後,採用作為流動電話射頻電磁場的安全標準。由於兩套標準有各自的評估方法及程序,兩者並不能作直接比較,然而提供的安全保障大致相同。

  在接收欠佳的地區,例如偏遠地區或市區一些較隱蔽地點,流動電話的射頻電磁場可能較強。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正常操作流動電話仍不會超出射頻電磁場安全標準所訂定的「比吸收率」限值。若市民仍有憂慮,可考慮使用免提裝置、減少在接收欠佳的地方使用流動電話及縮短利用流動電話通話的時間。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