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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傳媒報道指一幅位於東涌正進行招標的土地部分與顯示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內預留的一條道路重疊,地政總署發言人今日(七月七日)澄清,地政總署的賣地圖則是根據規劃署所擬定的發展藍圖而制訂,並沒有出現兩份圖則不相符的問題。
該幅土地位於大嶼山東涌第55a區的東涌市地段第36號,將公開招標出售,招標已於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開始,截標日期為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發展項目的住宅單位總數不得少於2 020個,每單位實用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其中至少有1 650個住宅單位,每單位實用面積為35平方米至45平方米;而至少370個住宅單位,每單位實用面積為45平方米以上至60平方米。
發言人表示:「政府並沒有為求達到房屋供應目標而漠視向市場提供準確資訊,倉卒推出東涌住宅用地。事實上,該幅土地的賣地條款(包括土地界線)是根據既定程序而制訂,過程中已充分諮詢各有關政府部門。」
發言人解釋:「該土地是以詳細發展藍圖作為基礎而勾劃的。根據分區計劃大綱圖註釋有關輕微界線調整的條款,該土地與分區計劃大綱圖預留作道路的部分輕微重疊,屬可以接受的。」
香港的土地用途規劃分為全港及地區層面,後者主要以分區計劃大綱圖及部門圖則,包括詳細發展藍圖為指引。在制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和詳細發展藍圖時會諮詢所有相關部門。分區計劃大綱圖是一份細比例的圖則,旨在顯示概括的土地用途地帶和主要道路網絡,以便把規劃區內的發展及重建計劃納入法定規劃管制之內。分區計劃大綱圖提供一個概括的土地用途大綱,以擬備更詳細的部門圖則作為規劃公共工程及預留土地作不同用途時的依據。
發展藍圖是以較大比例擬備,提供道路規劃和土地劃分等詳細資料,作為土地交易時的基礎,如更改地契、出售政府土地等。
發言人表示:「由於兩者的草擬目的及詳細程度不一,分區計劃大綱圖及發展藍圖出現微細差別的情況相當普遍。分區計劃大綱圖的性質較為概括,大綱圖註釋總表的條款會註明進行詳細規劃時,路口、道路的路線,以及各個地帶的界線,可能需要略為調整。」
發言人續說:「該幅土地分別收納於東涌市中心地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以及東涌市中心地區發展藍圖內(見附表)。在比例1:5000的大綱圖內,涉及的土地劃為「住宅(甲類)」,其中小部分土地佔據了劃為「道路」(L3道路)的範圍;不過,在比例1:2000的發展藍圖,整幅土地是劃為「住宅發展密度第2區」。
計劃中的L3道路的路線及設計,仍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透過略為調整土地界線,該土地不會與計劃中的L3道路用途抵觸,劃為「道路」的小部分地帶,可納入住宅發展項目之內。
發言人說:「購入該幅土地的發展商可在與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的L3道路重疊的位置上進行發展,發展商並不需要承受發展項目與L3道路抵觸的風險。」
發言人強調,根據地政總署發出的賣地圖則,該幅土地的位置並無不清楚之處。
完
2011年7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