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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工作期間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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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鳳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據報,本年五月初至六月中旬,本港發生不下27宗市民中暑事件,當中起碼有9宗是市民在工作期間中暑。鑑於香港漫長的夏日經已到來,政府會否考慮立法強制執行勞工處的《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指引,並檢討《僱員補償條例》,簡化僱員就在工作期間中暑引發併發症及導致身體受傷而追討補償的程序,以加強對僱員的保障?

答覆:

主席: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現時已規定僱主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確保其僱員的工作安全和健康。因此,若僱員需要在炎熱天氣下工作,僱主有責任考慮僱員中暑的風險,包括溫度、濕度、空氣流動的情況、熱輻射、工序的性質和工作量、僱員所穿的衣物和對酷熱環境是否適應等因素,從而採取切合不同行業、不同工作崗位的適當預防措施。

  勞工處在教育、宣傳及執法三方面,提高僱主及僱員對中暑風險及預防措施的認知,並協助他們遵從上述法例的規定。在教育方面,勞工處編寫了在一般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的指引及評估中暑風險的簡易實用方法。這些方法包括把戶外工作安排於日間較清涼的時間、提供器械以減少員工工作時的體力消耗、提供足夠的飲用水和提醒員工多飲水、在工作場地和休息地點架設遮擋陽光的設施、加強工作場地的通風、安排員工間歇小休、以及提供有關的資料、指導、訓練和監督等。此外,勞工處特別為建造業和清潔業編寫了檢查清單,供僱主評估有關行業的特殊工作環境的中暑風險。

  在宣傳推廣方面,勞工處舉辦健康講座、在不同媒體播放宣傳訊息、派發宣傳物品,以及因應天氣情況在電台及電視台發出公告和發布新聞公報等,提醒有關人士注意預防中暑。勞工處也與職業安全健康局、建造業議會,及有關僱主組織和職工會合作,攜手宣傳有關的信息,例如到建築地盤和戶外清潔工作場所進行推廣探訪,實地向工友推廣預防中暑。

  在執法方面,勞工處在每年夏季會巡查中暑風險較高的戶外工作地點,若發現有僱主違反法例規定,例如沒有提供飲用水,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

  此外,《僱員補償條例》已訂明僱員如果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包括在工作期間中暑導致意外並引致受傷或死亡的情況,僱主須負起補償責任。中暑事故一般是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環境因素、工作因素和個人因素,不能單以僱員出現中暑的症狀而斷定其為該條例保障範圍內的個案。有關工作期間中暑的處理程序與一般的個案相若。勞工處在接獲僱主有關的呈報後,會搜集相關資料,包括調查報告及醫事報告等,並會在有需要時,諮詢職業健康醫生的意見,以協助僱主及僱員盡快處理補償事宜。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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