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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二○一○至一一年度從賑災基金撥款三億五千四百二十六萬元,以資助多個救援機構及政府機關為香港境外發生的災禍提供人道援助。
有關金額共資助三十七個由內地政府機關和九間救援機構進行的救援計劃。這九間機構為安澤國際(中國)救援協會、愛德基金會、中國福音事工促進會、慈福行動、救世軍港澳軍區、救助兒童會、無國界社工、樂施會和香港世界宣明會。
救援計劃的細節如下:
* 基金批出十宗款項合共一億三千八百五十九萬元援助廣西、貴州及雲南受旱災影響的災民;
* 七宗款項合共一億一千七百六十四萬元,援助青海受地震影響的災民;
* 八宗款項合共七千二百三十三萬元,以賑濟甘肅、廣西、湖南、江西、陝西、四川及雲南受水災及泥石流影響的災民;
* 三宗款項合共三百三十萬元,援助雲南受地震影響的災民;
* 六宗款項合共一千二百二十五萬元,援助印度、巴基斯坦及斯里蘭卡受水災影響的災民;
* 一宗三百萬元的款項,以賑濟菲律賓受風災影響的災民;
* 一宗六百一十五萬元的款項,以賑濟新西蘭受地震影響的災民;及
* 一宗一百萬元的款項,援助日本受地震影響的災民。
所有受資助的救援機構必須於完成每項救援計劃後,就撥款的用途向特區政府提交評估報告及經審核的帳目。
賑災基金的運作由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負責,基金為特區政府提供有效的渠道,當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發生災禍時,對國際間的人道援助要求作出迅速的回應。有關賑災基金二○一○至一一年度的工作報告,已上載行政署的網頁,網址為www.admwing.gov.hk/chi/links/drfund.htm。
特區政府在賑災基金成立時,注資五千萬元,並在每個財政年度開始時撥款以維持基金的結餘至五千萬元。如有需要,政府也會在財政年度內,因應救援的需要,以及基金的結餘及承擔額,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追加撥款。
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負責就賑災基金撥款政策及行事方式向政府提供意見,建議批予指定機構的具體撥款額及監察獲撥款機構使用撥款的情況。
委員會主席為政務司司長,成員包括張炳良、葉維義、梁劉柔芬、�鬖迄慼B張郁德芬、孔令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完
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