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學校使用資訊科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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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偉豪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推動本港學校資訊科技發展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去年,按薪酬組別劃分,全港中小學各聘用了多少名學校資訊科技助理;平均各有多少個學校資訊科技助理職位空缺,以及該數目佔該職位總數的百分比為何;及

(二)鑑於政府計劃於本年九月開始的新學年實施「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訂價」,學校可選擇自行製作教材以配合本身的教學需要,當局會否因此增撥資源供學校增聘資訊科技人員或增加資訊科技設備,以加強推動電子教學的發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教育局每年均向公營學校發放「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每間學校的津貼額由十五萬五千至四十八萬四千不等,視乎學校的類別及班數而定。津貼適用於下列各項範疇的支出:

(i)  連接互聯網及互聯網保安服務費用;
(ii) 聘請技術支援人員或購買技術支援服務;
(iii)購買與資訊科技相關的消耗品;
(iv) 延長開放校內資訊科技設施的相關費用;
(v)  提升和更換學校資訊科技設施;
(vi) 為政府撥款購置的校內資訊科技設施安排保養維修服務;及
(vii)購買學與教數碼資源,包括軟件及版權的年費/續期費,及有關網上學習資源的其他費用。

  在校本管理的原則下,學校可因應本身的需要,靈活運用這項津貼於上述任何項目內。因此,以技術支援服務而言,學校可透過直接聘請或購買服務方式安排一位或多於一位的資訊科技技術員當值。雖則如此,由於學校沒有資訊科技技術員的特定編制,我們沒法提供資訊科技技術員的空缺數字。

(二)我們經常強調,書商出版的教科書並不是唯一的教材。多年來,教育局已製作大量網上教學資源;此外,教育城網站亦有不少教學資源。未來一年,我們會將有關資源整合成「一站式」網上平台,方便教師使用,同時,我們亦會針對教師的需要,加強製作有關教材,最終目標是方便教師根據學校情況及學生需要來準備合適的教材。據目前情況看,教師自備教材過程中應不需涉及額外的資訊科技設備和技術人員。

  至於在學校推行電子學習方面,教育局於這個學年開始正推行為期三年的試驗計劃,目的在探討和發展不同的電子學習方案。試驗計劃的成果會有助制定長遠在學校推行電子學習的策略。



2011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