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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前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政策及客戶服務)蘇植良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就「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開場發言:
主席:
葛輝先生在他的陳述中,提到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辦公室)於二○一○年七月收到建議書後和評審期間,一名辦公室公務員向他報告與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的電話對話內容,我希望就此作出澄清。
向葛輝先生報告與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葉根銓先生電話對話的內容是我本人,詳情如下:
我當時擔任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其中一項工作是負責推動政府(特別是主要官員)使用社交媒體。在二○一○年,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向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提出設立一個社交網絡平台的建議,讓財政司司長與市民就預算案進行互動溝通,特別是年青一代。基於這個原因,我經常與葉根銓先生透過電話聯絡。在我們討論社交媒體方案時,葉先生偶爾會問及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進展,這是由於計劃是財政司司長倡議設立,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希望了解最新情況。
在七月一次討論社交媒體方案的電話對話中,葉先生在了解過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最新進展後,向我問及互聯網專業協會的機會如何(當時辦公室已收到五份建議書,評審工作尚未結束),我回答說,此事會由評審小組決定,評審主席由葛輝先生擔任,成員包括辦公室、電訊管理局和教育局的代表。葉先生再問我葛輝先生是否知悉財政司司長的看法,但沒有向我說明有關看法所指為何。我回答說不知道葛輝先生是否知悉有關看法,並表示會告訴他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曾問及此事。其後我在一次會議上,向葛輝先生報告我與葉先生的上述對話。
在整個「徵求建議書」程序上,我本人從沒有感覺到上級向我施予任何政治壓力,我也沒有在遴選過程中偏袒互聯網專業協會。事實上,我參與有關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工作,是始於出席前常任秘書長�孎荌炙�生與葛輝先生討論如何進行徵求建議書程序甄選推行機構的會議。�孎荌炙�生在該次會議上明確指示,儘管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曾提及互聯網專業協會具有推行該項計劃的能力,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必須以公平和公開的程序選出推行機構。由這次對話開始,我很清楚知道我的工作是協助葛輝先生,確保競投過程具競爭性和公正持平。我相信我已確切履行這項工作。
事實上,評審小組於八月初舉行最後一次會議後,已清楚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在所有競投機構之中得分最高。我在辦公室任職的最後一個工作天,曾與葛輝先生討論如何結束有關程序。我記得我告訴葛輝先生,我們作為公務員,有責任不偏不倚如實反映評審小組的意見和完成有關程序。
完
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