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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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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條例》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會獲得通過,並將於星期五(六月十七日)刊憲及生效。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新稅率如下:

  私家車應課稅價值      稅率
  (i)最初的150,000元      40%
  (ii)其次的150,000元     75%
  (iii)其次的200,000元    100%
  (iv)餘額          115%

  政府亦將自六月十七日起實施下列的首次登記稅的豁免及寬減措施:

* 於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時前訂購的私家車獲豁免根據新稅率繳付稅款;即此等私家車會按條例生效前的稅率計算汽車首次登記稅;以及

* 在新稅率下首次登記的環保汽油私家車的稅務寬減,由可獲寬減汽車首次登記稅30%,寬減上限為每輛港幣五萬元,調高至可獲寬減汽車首次登記稅45%,寬減上限為每輛港幣七萬五千元。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除進口自用的私家車外,運輸署會與有關的註冊分銷商處理退還新舊稅率差額的安排,有關的登記車主毋須遞交任何申請。」

  運輸署已安排向各註冊分銷商前線人員講解有關申請程序的詳情。同時,為確保處理流程暢順,運輸署與註冊分銷商商會同意退款個案會按車輛首次登記的日期分兩批處理。於本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三月三十一日首次登記的私家車的申請會獲先行處理。註冊分銷商會於六個星期內向運輸署遞交首批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運輸署在收到申請後,預計在一般情況下需要六至八個星期的時間核實申請資格及有關文件,並安排退款。

  至於餘下於四月至六月首次登記的私家車的個案,運輸署預計會約於八月開始處理。發言人說:「就進口自用的私家車,車主如於本年二月二十三日前已安排將車輛付運本港,可憑相關文件直接向運輸署申請豁免根據新稅率繳付稅款。運輸署稍後會去信通知登記車主有關的退款安排。」

  至於環保汽油私家車的稅務寬減,有關的登記車主亦毋須遞交申請,運輸署會陸續安排退款。

  如有查詢,可致電1823電話中心。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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