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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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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六月十四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過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就政府提出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決定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上調7.24%,中層薪金級別和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上調6.16%。上述薪酬調整會追溯至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公務員薪酬的調整幅度與早前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相同。我們認為有關的調整大致反映私營機構截至二○一一年四月一日的十二個月內的加薪幅度,有關的調整是公平和合理的。」

  根據現行的機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在考慮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的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公務員士氣後,為公務員年度的薪酬調整(如有的話)作出決定。

  政府將會在七月八日舉行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呈交是次薪酬調整的建議,以待委員會批准。



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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