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有關電器商戶提供的貨品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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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六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偉業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不少市民投訴,指他們在零售店鋪購買電器用品,當相關的代理商或製造商上門送貨及安裝電器時,他們卻發現貨不對辦,發送安裝的貨品十分陳舊及劣質,當該些電器出現故障而他們要求代理商或製造商更換貨品時,卻遭拖延甚至被拒絕,令他們蒙受損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三年,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每年接獲涉及對電器用品代理商或製造商所提供的貨品不滿的投訴個案數目為何,並按投訴者不滿的原因列出分項數字和涉及的代理商或製造商的名稱;當中涉及個案最多的代理商或製造商的名稱為何;

(二)第(一)項的投訴個案中,獲成功處理的個案數目為何;當中電器用品代理商或製造商願意更換貨品的個案數目為何;及

(三)就未能成功處理的個案,消委會有否措施協助權益受損的市民;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在過去三年,收到消費者就有關電器商戶提供的貨品的投訴宗數及投訴事宜列於附件表一。

  消費者向消委會提出的投訴,除了有些涉及服務或貨品質素欠佳,亦有涉及誤會或糾紛;而部分投訴甚或無充足理據。再者,生意規模較大的商戶因本身的交易宗數較大,牽涉投訴的數字亦可能相對較大。由於上述因素,投訴數字的多少,本身並不一定反映營商手法的優劣。因此,為免誤導,我們不在此列出涉及商戶名稱與被投訴最多的商戶名稱。

(二)就上述的所有個案,消委會成功進行調解的個案宗數列於附件表二。

  大部分有關以二手或劣質貨品替代的投訴個案,均獲成功調解(包括更換貨品),具體數字列於附件表三。

(三)若消委會處理的投訴個案最終未能成功獲調解,則視乎該等個案的實際情況,消費者可在有需要時向消費者訴訟基金申請援助。該基金旨在就處理涉及重大消費者利益的事件上,向消費者提供經濟支援及法律協助,幫助消費者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公眾利益。

  此外,如消委會收到的投訴涉及懷疑商戶出售電器時就貨品作出虛假的聲稱,則消委會會把個案轉介香港海關;海關會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中有關虛假商品說明的條款作出跟進。



2011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