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向十八歲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每人發放6,000元的款項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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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甘乃威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的答覆:

問題:

  政府在本財政年度將會向每名十八歲或以上並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市民發放6,000元。市民普遍關心發放的時間、準則、細節以及領取手續,但政府仍然未作出公布。據悉,有長期在內地居住而屬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長者為領取該筆款項,要專程返港,但由於他們在香港沒有住所,其中有人選擇在街頭露宿等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按年齡決定發放6,000元的次序,優先向較年長的市民發放;對於長者在未獲發放款項前離世的個案,政府會如何處理;及

(二)發放6,000元的準則、細節及領取款項的手續為何(包括以哪一天作分界決定有關市民是否符合「年滿十八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市民是否需要預先登記;如何避免市民因不能成功登記而不獲發放款項;神智不清、行動不便及長期居於安老院的長者、在囚人士、住院精神病患者,以及離開香港後在內地或海外居住而符合條件的港人是否需要回港領取款項);政府會否透過銀行發放款項;若會,政府是否需要向銀行支付手續費?

答覆:

主席:

  財政司司長在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宣布向十八歲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每人發放一筆為數6,000元的款項。在三月二十五日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財委會)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了一份文件,向議員簡報我們在籌備計劃實施細節方面的一些構想及需處理的問題。我們當時表示會在敲定計劃細節後,按程序呈交立法會有關的事務委員會討論,以及向財委會申請撥款。目前我們和各有關部門及機構的討論已進入最後階段,待確定所有細節後,我們希望能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取得撥款,並隨即開展計劃。正因為我們仍未敲定整項計劃的細節,所以我今天未能就計劃的所有環節提供具體資料,希望各位議員理解。

(一)有關問題的第一部分,在分流的安排方面,我們現正考慮兩個可行做法。其一是按身份證號碼的某一數字,例如第一個阿拉伯數字,把合資格人士分為不同組別,分階段進行登記。另一個做法是參考全港市民更換智能身份證的安排,按合資格人士出生年份劃分組別。如採用後者,可把較年長的合資格人士列為首個組別,優先登記及獲發放款項。

  按照我們構思中的方案,所有在登記期內完成登記而又確認符合資格的人士,均可獲發款項,包括在登記後去世的人士。

(二)正如我們在三月二十五日的特別財委會文件中提到,我們需要建立合適的平台,方便市民進行登記。

  市民需要登記方可獲發款項,主要是基於以下的考慮。第一,政府現時並無一個系統掌握所有市民的相關個人資料,能以此確認市民是否符合資格並向他們發放款項。第二,即使政府通過一些現有的系統已掌握某些市民的個人資料,基於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考慮,我們也不能直接運用這些資料來發放款項。這是由於當初收集及儲存這些資料的時候並非為了發放6,000元這個目的。第三,我們希望計劃能為市民提供選擇。個別市民如果並不急於領取6,000元,可選擇暫不領取款項以獲取「儲蓄獎賞」;從運作的角度而言,這也會有一定的分流作用。基於上述理由,我們需要提供方法讓合資格人士作出選擇。

  考慮到大部分合資格人士已擁有銀行戶口,而且銀行有處理客戶個人資料及存付款項服務的基礎設施、制度和經驗,我們現正積極與銀行商討,通過銀行現有網絡處理市民的登記及發放款項,這對市民來說應該較為方便。至於沒有銀行戶口的市民,我們亦正為他們設計適當的途徑,讓他們也能便捷地進行登記及領取款項。我們相信這些安排應已涵蓋絕大部分合資格人士。

  我們在籌備計劃的實施細節,包括擬定登記和發放款項的途徑時,首要的考慮是在充分保障個人私隱及防止濫用或詐騙行為的前提下,盡量便利絕大部分在香港的合資格人士。身在香港境外的合資格人士,可因應個人情況,選擇合適的途徑進行登記和領取款項。

  由於我們預期有一些合資格人士可能需要特別協助,例如神智不清或行動不便的人士、在囚人士等,我們現正與各相關部門商討安排細節,以期在保障個人私隱及防止濫用或詐騙行為的前提下,盡可能協助有關人士進行登記及獲發款項。

  正如我剛才所言,我們現正敲定計劃的各項實施細節,包括符合資格日期、登記途徑及程序、資源需要等。我們會參考議員今天提出的意見,盡快落實計劃各項的具體安排。



2011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