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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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六月七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朱芬齡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任命於二○一一年六月八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朱芬齡法官簡歷如下:

  朱芬齡法官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於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四年間分別在香港大學和倫敦大學取得法律學士、法學專業證書及碩士學位。一九八三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八五年起私人執業。一九九一年獲委任裁判官,一九九五年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法官,並於一九九七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一九九九年起出任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其後於二○○○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