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邊境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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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六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林大輝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曾於本年五月十八日本會會議上提出有關邊境禁區發展的質詢。就保安局局長作出的答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規劃署於二○○九年四月開展的「改善沙頭角鄉鎮及鄰近地區研究」,原定於二十個月內完成,政府延誤公布研究結果的原因為何;計劃於何時公布研究結果;當中的研究範疇有否涵蓋如何推動工商業發展及增加就業機會;

(二)會否就落實上述的研究結果訂下時間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根據局長上述的答覆,為確保邊境禁區的有效管理,任何人士進出邊境禁區都必須持有有效的禁區通行證,但沙頭角區的走私和非法入境活動,仍見持續,原因為何;請按年提供自香港回歸以來,於沙頭角發生的走私及非法入境活動的數字,以及該等數字與全港整體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

(四)自香港回歸以來,制服團體轄下的學生或成員向警方提出「禁區通行證」申請的數目為何,並按年份、團體的類別和人數及申請結果列出分項數字,以及部分申請不獲批准的原因為何;

(五)考慮到中英街的特殊地理環境,政府有否計劃於該處設立正規的管制站,以方便市民出入;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已建好的沙頭角碼頭是於何時正式落成和啟用,以及使用率為何;政府不開放該碼頭給遊客往來新界東北的島嶼,卻先建好碼頭的原因為何;

(七)政府有否評估,開放沙頭角墟和沙頭角碼頭會如何影響警方繼續維持有效的邊境管理;並詳細列舉預計會發生的問題為何;

(八)警務處自香港回歸以來共簽發了多少個出入沙頭角禁區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並按年列出分項數字和平均的簽發年期;以及有否就每年批出的許可證數目設定上限;

(九)鑑於有村民指出,沙頭角政府合署根本不存在,該署只是一所郵局,政府可否提供沙頭角政府合署的運作詳情(包括提供甚麼政府服務、涉及的人手及運作開支等,以及當中是否包括民政事務總署的服務);及

(十)政府有否評估,沙頭角的居民對社區會堂的需求為何;有否計劃於沙頭角興建一所社區綜合大樓;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以下是保安局、發展局、運輸及房屋局和民政事務局的綜合答覆: 

(一)據現時進度,規劃署預計研究可於本年內完成。沙頭角墟將繼續保留於邊境禁區內,故此在考慮改善沙頭角墟的發展時,必須小心考慮保安角度,平衡各方要求,因此研究需時較長。這項研究旨在制定一個綜合地區改善計劃,以優化沙頭角墟及鄰近地區的環境。該研究亦會評估沙頭角墟於邊境禁區內作旅遊發展的潛力,和探究如何促進連繫沙頭角墟和新界東北其他旅遊景點的可能性。

(二)當研究完成後,政府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會研究報告內的建議,亦會考慮就應推行的建議制訂實施時間表。

(三)正如在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書面答覆中提及,邊境禁區的有效管制有助打擊非法入境活動及其他跨境犯罪活動,而在邊境禁區包括沙頭角墟及附近範圍實施「禁區通行證」,可控制邊境禁區內不必要的人流和活動。從實際環境考慮,沙頭角海沒有實質屏障作為邊境分界,而沙頭角內中英街的情況更為獨特,屬於境內唯一沒有設置邊境管制措施但容許人貨「跨境」活動的地方。這些潛在的保安風險,顯示有需要維持沙頭角墟及沙頭角海在邊境禁區範圍內受有關管制。有關沙頭角涉及走私活動的案件宗數及非法入境的人數,我們只能提供二○○二年至二○一○年的有關數字如下:

被拘捕非法入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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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沙頭角區     全港
            (沙頭角區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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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575    4 787
二○○三   631    3 178
二○○四   484    2 415
二○○五   235    1 956
二○○六   263    3 785
二○○七   129    4 919
二○○八    73    3 912
二○○九   190    3 511
二○一○   149    2 943

涉及走私案件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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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沙頭角區     全港
            (沙頭角區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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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32     241
二○○三   41     279
二○○四   42     326
二○○五   23     282
二○○六   16     213
二○○七   24     162
二○○八   22     198
二○○九   13     218
二○一○   10     262

(四)就要求進入沙頭角邊境禁區的「禁區通行證」申請,警務處並沒有特別就制服團體或其成員的申請分類和備存數字。

(五)在沙頭角墟內中英街設立正規管制站的建議,牽涉多方面的複雜考慮。我們須顧及中英街的獨特地理環境和歷史背景、當地居民一直可「自由」出入中英街並在該區活動的生活方式、居民對加設管制站所受的影響和社區的反應等。現時,我們並沒有計劃在中英街設置邊界管制站。

(六)沙頭角公眾碼頭現為當地鄉村和鄰近島嶼的居民服務,亦為碼頭附近作業的漁民和海魚養殖人士提供唯一的登岸設施。沙頭角公眾碼頭建於上世紀六十年代,一直由土木工程拓展署負責保養維修。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一九九六年的勘察中,發現碼頭的設施殘舊,而且由於受到嚴重袘k,已無法修復。由於碼頭是沙頭角居民和其他作業人士不可或缺的運輸設施,而為公眾安全起見,土木工程拓展署逐於二○○四年重建沙頭角公眾碼頭,新的沙頭角公眾碼頭於二○○六年落成,並於同年正式啟用。

  根據運輸署於二○一○年進行的使用調查,碼頭的平均使用率表列如下:

      船隻數目  乘客數目
      ----  ----
周日     18    104
周末/假日  23    279

(七)在二○○八年一月公布縮減邊境禁區範圍的決定前,當局已就邊境禁區的保安需要、邊界地區的地勢、技術可行性等各項因素仔細考慮。正如上文提及,中英街及沙頭角海具特殊地理限制和歷史背景。為確保維持沙頭角墟邊境禁區的有效管理,有需要繼續將沙頭角墟及沙頭角海列為邊境禁區。儘管如此,就有限度開放沙頭角墟,尤其沙頭角公眾碼頭,以促進旅遊活動的建議,警方已作出保安評估,在確使附帶的保安措施為當地居民可接受的同時,亦能繼續維持有效的邊境管理,使兩者取得適當平衡。

(八)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E章)第49條,警務處只可簽發不超過12個月有效期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許可證」),警務處並沒有就每年可批出的「許可證」的數目設定上限。

  沙頭角邊境禁區的「許可證」的簽發數目如下:

年份(註一)  「許可證」簽發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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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11 771
二○○八      10 519
二○○九      11 470
二○一○      12 585
二○一一       5 047
(至四月三十日)

(註一:只有二○○七年以後的「許可證」簽發數字)

(九)根據政府產業署提供的資料,目前沙頭角政府合署由四個政府部門使用,包括香港郵政、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工業貿易署及選舉事務處。民政事務總署並沒有在該政府合署設立辦事處。該政府合署每月的主要運作開支為物業管理費及電費,合共約三萬八千元。

  香港郵政及食環署分別在沙頭角政府合署設立沙頭角郵政局及北區潔淨組(沙頭角)辦事處,合共約有七十名員工(主要為食環署潔淨組前線職員),為當區居民提供郵政及潔淨服務。工業貿易署及選舉事務處則使用該地方作臨時儲存之用。

(十)在考慮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及地區需求後,規劃署在制定沙頭角地區發展藍圖時已預留足夠土地作社區設施用途。沙頭角墟現時已有一個可容納八十人的社區會堂。該社區會堂的使用量並不高,過去三年並沒有多於一個機構申請在同一時段使用會堂。政府認為現時無需要在沙頭角興建新的社區會堂。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