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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今日開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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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公布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作公眾諮詢。

  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今午在記者會上說:「公眾諮詢期於六月二十二日結束。歡迎市民就建議指引發表意見。」

  馮驊法官說:「所有書面意見必須於六月二十二日前送達選管會。逾期遞交的意見將不予考慮。」

  市民亦可以出席公眾諮詢大會發表意見。公眾諮詢大會於六月九日在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選管會會議室舉行。

  二零一一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將於十一月舉行,屆時會選出四百一十二位民選區議員。

  馮驊法官說:「選管會在每次一般選舉前均會修訂有關的選舉指引。」

  「建議指引是以現行的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為基礎,再作出適當修訂,主要反映法例的最新修訂建議。」

  他說:「待法例的修訂建議獲立法會通過後,這些修訂會被載入正式的選舉活動指引內。部分修訂建議是根據市民和相關團體的建議而制定的。」

  建議指引列明選舉開支限額會提高至五萬三千八百元。而給予合資格獲得資助的候選人的資助計劃金額經修訂後,為候選人所獲的有效選票總數乘以每票十二元,或選舉開支限額的百分之五十,或候選人所申報的選舉開支金額,以較低者為準。這些修訂有待立法會通過相關法例的修訂建議。

  根據建議指引,候選人簡介內如載有與宣傳候選人參選無關的資料,選舉事務處會要求候選人對有關內容作出改動。

  為選舉呈請設立上訴機制的法例修訂建議獲立法會通過後,有關選舉呈請的指引內容會作出適當的修訂。

  至於以電子方式展示、分發或使用的選舉廣告,建議指引提出一項新安排,方便候選人以電子方式提交這些選舉廣告的聲明及文本。實施上述的安排有待立法會通過相關的法例修訂建議。

  建議指引提醒候選人必須小心閱讀有關免費投寄選舉廣告的要求。候選人在大量印製選舉廣告前,應盡早提交選舉廣告樣本予郵政署批准,以便在有需要時,候選人仍有足夠時間修改其選舉廣告樣本的內容。

  指引內關於競選廣播的內容會適用於在互聯網上播放的電視及電台節目,而有關通過印刷傳媒宣傳的內容則會適用於印刷傳媒的網上版本。

  建議指引亦提醒候選人及傳媒應避免給予候選人不公平的額外宣傳。

  馮驊法官強調,任何傳媒機構在報道競逐同一選區的候選人及其競選活動方面,一概應給予公平及平等對待。

  市民可以在諮詢期結束前把書面意見郵寄到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選管會秘書處,亦可透過傳真(2511 1682)或電郵(eacenq@reo.gov.hk)遞交。

  建議指引可以在選管會網頁(www.eac.gov.hk)下載,亦可於選舉事務處及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如有查詢,可致電2891 1001。



2011年5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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