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船艇活動須做足安全措施(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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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下午(五月二十三日)的第六屆「水上活動安全研討會」上致辭時,海事處處長譚百樂提醒與會人士,參與船艇活動時,必須確保船上有合資格的船長和操作人員等具經驗的人士,以確保安全。

  該研討會由海事處、警務處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合辦,旨在提高市民的水上活動安全意識。

  統計數字顯示,去年本港共有十一人在水上活動意外中喪生。雖然數字明顯較二○○九年的十九人為低,但譚百樂強調,當局仍需加大力度,進一步減少意外。

  這些意外的調查結果顯示,導致這些水上活動意外的主因,包括參與活動的人士沒有留意天氣情況或有關警告、單獨游泳、在非指定泳區游泳,以及單獨或在晚間參與潛水或浮潛活動。

  譚百樂說:「十分重要的是,舉辦船艇活動的人士,必須熟悉船上所有安全設施;無論航行、錨泊抑或停留海面時,他們均需熟習各項應變措施。」

  「進行獨木舟、潛水、滑水、游泳和滑浪風帆等水上活動的初學者,應確保參與者當中,有足夠數目的教練或對有關水上活動項目有經驗的人士,以策安全。」

  此外,市民切勿單獨游泳、潛水或進行獨木舟和滑浪風帆活動,因為在無人看管或施予援手的情況下,風浪、湧浪、海流和暴雨所構成的潛在危險將會驟加。

  為幫助市民掌握水上安全知識,海事處聯同水警、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將舉辦一系列教育研討會和宣傳活動。

  當局派發有關部門全新編印的海上安全單張,新增的內容包括額外的安全資訊,以及市民需要援助時聯絡相關政府部門的更多途徑。

  前線工作方面,海事處和水警的船隊會繼續加強巡邏航速限制區,以及受歡迎的刊憲泳灘和水上活動地點的鄰近水域,並透過一連串的反超速行動,打擊非法或魯莽的船艇活動。同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救生員亦會留意泳灘附近水域的危險船艇活動,若有發現,會通知海事處和水警巡邏人員,以採取執法行動。

  出席今日研討會的共有約一百四十位人,包括水上活動團體代表、業界人士和水上活動愛好者。

  警務處、漁農自然護理署和天文台的代表在會上分別就海上安全執法、遊覽海岸公園須注意的安全事項,以及天氣資訊與水上活動安全作專題講話。水上活動專家亦講解了有關潛水、滑水、尾波花式滑水、玩香蕉船,以及出租遊艇須注意的事項。



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