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小販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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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王國興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早前公眾關注一位已有三十年出售炭燒雞蛋仔的七十二歲老小販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小販事務隊於短時間內多次重複檢控的事件,並因而再次引起社會對小販管理政策的討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食環署票控的無牌小販當中,有多少人因無牌出售熟食而被檢控;有多少人被食環署小販事務隊票控多於一次;其中分別於一個月、兩星期及一星期內被重複檢控的無牌小販又有多少人;

(二)鑑於有報道指出,社會有不少意見認為,除了於二○○九年同意發出新的固定攤位小販牌照讓申請人經營空置的現有固定攤位外,政府應發出更多新小販牌照,令基層市民可從事小買賣,自力更生,當局會否考慮該等建議,為小本經營者提供謀生機會;及

(三)鑑於有報道指出,社會有意見認為,容許小販於合法的時間及地點經營,既可協助基層市民生計,亦可促進社區的經濟活動,尤其是東涌及天水圍等完全沒有街道經濟活動的新市鎮,在該等地區開設小販墟市或市場,除可彌補上述不足,還可將該等地區發展成為本港的特色旅遊點,當局會否參考內地及鄰近地區(例如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泰國等地)的經驗,考慮在部分社區劃出新的合法小販區,設立小販墟市及特色夜市等,讓市民(例如長者及售賣具傳統特色貨品的人士)申請在內作小本經營,從而促進本土文化及社區經濟;如會,當局有沒有初步構思;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當局的小販管理政策,是妥善規管持牌小販的販賣活動,並就非法擺賣採取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環境壎矷C如販賣活動不涉及售賣禁售或受限制出售的食物或熟食,亦非在主要通道或行人絡繹不絕的地方進行,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的小販事務隊人員是會「先警告、後執法」,並只會在口頭警告無效後才採取檢控行動。此外,對於年邁或殘障的小販,小販事務隊人員在處理這些小販時會視乎現場情況,合理地行使權力。然而,在確保食物安全和保障市民健康的大前提下,對於售賣禁售或限制出售的食物或熟食的無牌小販,小販事務隊仍會即時執法。小販管理措施須就保障市民健康及執行彈性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二○○八至二○一○年的三年內,共有17 919宗因無牌販賣被定罪的個案(當中687宗涉及無牌出售熟食),約2 900人被檢控兩次或以上。食環署並沒有重複違例人士相隔多久再遭檢控的統計數字。

(二)及(三)為了回應社會上對重新簽發小販牌照的訴求,食物及壎竻蔗M食環署在二○○八至二○○九年進行全面的小販發牌政策檢討。檢討期間,我們諮詢了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壎籵が委員會(事務委員會)、十八區區議會、超過二十個小販團體和其他相關持份者的意見。當中有支持重發小販牌照的意見,亦有部分區議會及其他持份者持反對意見,他們主要認為小販造成環境壎糽M噪音滋擾,以及阻礙公眾通道和對行人構成危險,並認為這些情況有違現今市民對食物安全及環境壎耵熄D求。

  在平衡各方意見及獲得事務委員會的支持後,食環署已落實多項新的小販發牌措施,包括重新簽發俗稱「雪糕仔」的流動小販牌照和固定攤位小販牌照,以及放寬「大排檔」牌照的繼承及轉讓安排,從而回應社會對小販活動的不同看法,包括對保育本土文化的訴求。截至今年四月為止,食環署共簽發了54個新的「雪糕仔」牌照和233個新的固定攤位小販牌照。另外,食環署至今收到中區十個「大排檔」牌照轉讓予持牌人子女的申請,當中五份申請已獲批准。

  至於就部分社會人士倡議在合適地點設立富有地區特色露天市集,小販發牌政策檢討的結論是,如倡議者能覓得適當場地、並得到當區區議會的支持,以及能夠符合食物安全和環境壎秅霅悸滬n求,食環署樂意聯同相關的部門提供適當協助。另外,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該署一直支援區議會舉辦推廣地區特色和景點的活動,當中包括透過不同渠道介紹和推廣各區具特色的小販墟市。



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