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網上團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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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王國興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本港近年流行「網上團購」,很多市民希望藉此以較優惠的價格購買產品或服務;不過亦經常有市民於付款後,才發現商品或服務貨不對辦,引起不少糾紛。鑑於現時「網上團購」網站及銷售活動未受法例監管,令市民在有需要投訴時卻求助無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消費者委員會及相關執法部門曾收到或處理多少宗有關「網上團購」的投訴;當中涉及的投訴原因及金額為何,以及有沒有就該等個案作出檢控並將涉案人士定罪;

(二)鑑於現時「網上團購」日益蓬勃,當局有否法例及措施作出規管及監察;如有,根據當局的評估,去年該等工作的成效為何;如否,當局會否考慮通過制定新的法例,或擴大現有《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的涵蓋範圍,以及參照外國設立網上認證制度,從而規管「網上團購」網站及銷售活動;及

(三)當局有否任何計劃、措施或指引,教導市民在參與「網上團購」時,須選擇聲譽良好和具實力的網站,了解賣家過往交易的情況,並詳細閱覽交易的條款,以保障自己的利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過去五年,香港海關並沒有收到有關網上團購活動的投訴;警方亦無獨立備存有關網上團購活動的投訴統計數字。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在二○○九年前,並未收到有關網上團購活動的投訴。該會在二○○九年後收到的有關投訴列於附件。

(二)現時的《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禁止任何人在營商過程中,就貨品作出虛假商品說明。《條例》就網上及非網上的營商活動均適用。香港海關負責《條例》的執法工作。海關一直致力打擊違法的營商行為,並會繼續因應實際需要調配人手作網上巡查。

  為了更有效地打擊不良的營商手法,本局於去年就一籃子的立法建議諮詢公眾,並於本年一月發表諮詢報告。我們擬把《條例》的適用範圍由貨品擴闊至服務,而且不只打擊虛假商品說明,亦會禁止一些其他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在接受付款時沒有意圖或能力提供所承諾的貨品或服務等。我們相信,落實這些建議後,將有助打擊在網絡團購活動中可能出現的不良營商手法。

(三)我們一直夥拍消委會,進行不同的宣傳及教育活動,以提高消費意識。因應日益普遍的網上團購活動,消委會於本年四月於其出版的「選擇」月刊刊登專欄文章,介紹網上團購的運作、進行交易時所面對的風險,以及應注意的事項(例如須了解團購網站的權責、網站的過往交易情況及交易條款等)。我們會繼續與消委會合作,加強消費教育。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