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產科服務
**********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食物及壎竻膚蔽爣蝔羺雇訇穠熊祁苤G

問題:

  終審法院於二○○一年裁定中國公民在香港所生的子女享有居港權。自此,配偶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婦在港生育的嬰兒數目飆升超過50倍,由二○○一年的620名增至二○一○年的32,653名。當局於本年四月二十八日宣布推出七項措施,以紓緩內地孕婦在港生育對醫療體系造成的壓力,包括拒收非本地高危孕婦、成立工作小組制訂明年可接收的非本地孕婦數目,以及由明年起,每年年初決定翌年可獲准來港分娩的非本地孕婦數字。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推行上述措施時,如何阻截中介公司安排內地孕婦非法地來港生育;

(二) 將配偶是及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婦劃一對待的理據為何;就該兩類孕婦而言,會否要求公立和私家醫院優先為配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婦提供分娩服務;及

(三) 預計本年將有多少名內地孕婦在港生育,以及如何確保這數目不會超越本港醫療體系的承受能力?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是要確保香港居民得到妥善和足夠的產科服務。當局十分關注近年非本港居民婦女(包括內地婦女)對香港產科服務的需求急劇增加,為整體產科及初生嬰兒服務帶來巨大的壓力。為此,我們於四月二十八日與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壎芵p、十間提供產科服務的私家醫院、香港產科及兒科服務關注組、香港婦產科學院及香港兒科醫學院舉行會議,商討明年為非本地孕婦提供產科服務的安排,以紓緩對本港整體產科及初生嬰兒服務的壓力。

  為確保本地孕婦獲得優先的產科服務,保障所有在港分娩的孕婦及初生嬰兒的安全,並繼續維持高質素及專業的服務,令香港產科和兒科服務可持續發展,我們建議採取多項措施。計劃來港生產的非本地孕婦,必須在適當階段接受本港產科醫生的檢驗,由產科醫生判斷每位非本地孕婦是否適合來港分娩。適合來港分娩的孕婦,會獲批由壎芵p統籌劃一的「預約產前檢查及分娩服務證明書」。此外,我們會致力打擊個別本港產科醫生與中介公司之間不正當及不專業的合作。我們亦將會成立工作小組,於每年首季確定下一年可接受來港分娩的非本地孕婦人數。

  現就各項問題的詳細答覆如下:

(一) 非本地孕婦由中介公司安排來港接受產科服務,並不屬於非法活動。但如果有本港產科醫生與中介公司罔顧孕婦及胎兒安全,以不正當及不專業的手法,從中取利,例如向未曾來港進行產前檢查的非本地孕婦提供入院證明;改動孕婦預產期;不必要地提早為孕婦進行剖腹生產以遷就床位供應等情況,涉及的醫生可能因違反醫務委員會訂立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而受紀律處分。私家醫院亦有責任終止與有關醫生合作,拒絕容許他們再透過醫院為孕婦提供產科服務。據我們理解,香港的私家醫院與安排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中介公司沒有任何合作關係,但負責監管私家醫院的壎芵p會繼續密切留意。

(二) 現時,本港的公營醫療服務獲政府大幅資助。當局必須確保在有限的財政資源下,公營醫療服務能應付市民的需求,並同時可以長遠持續發展。當局一貫的政策是公營醫療服務主要為香港居民而設,只有「符合資格人士」,即香港身份證持有人及擁有香港居民身分的11歲以下兒童,才可按受高度資助的費用使用公營醫療服務。非本港居民(即非符合資格人士)在緊急情況下可獲得公營醫療服務,亦可在服務有餘額時使用非緊急服務。但這些人士須繳付適用於非符合資格人士的費用。現時公營醫療服務的收費是按直接使用服務的病人的身分而定,而不會考慮病人的家庭關係。以產科服務為例,服務收費是按孕婦的身分而定。

  我們在二○○三年釐清符合資格人士的定義,訂明香港居民的非本港居民配偶或子女,亦屬非符合資格人士。他們在使用公營醫療服務(包括產科服務)時,必須繳付非符合資格人士的費用。

  我們建議非本地孕婦由醫生經檢驗判斷是否適宜來港分娩的措施,主要目的是確保孕婦及胎兒的安全,以及維持本港高質素的服務水平。非本地孕婦在適當的階段接受本港產科醫生檢驗,可及早發現高危個案,以免這些需要加倍照顧及多次檢驗的孕婦因為舟車勞頓或其他因素而引致危險,影響自己及胎兒的安全。我們已邀請香港婦產科學院和兒科學院就有關的檢驗提供專業意見及指引,讓公私營產科醫生可一致地引用有關指引作專業判斷及決定。如產科醫生考慮個別非本地孕婦的情況後認為可以由本港產科醫生跟進懷孕及分娩,這些個案可由醫生彈性處理。

(三) 基於已在本地醫院預約的分娩個案數字,我們估計今年本地及非本地孕婦在港分娩的數字比去年會略為增加。醫管局已向公立醫院產科及初生嬰兒深切治療部增撥資源及人手,相信可以應付今年的服務需求。

  長遠而言,我們致力維持香港產科和兒科服務可持續發展,繼續提供高質素及專業的服務。我們為此與提供產科服務的公立和私家醫院達成共識,共同採取措施,以香港整體的產科及初生嬰兒深切治療的服務量,將分娩數目訂立於醫療系統可以承受的水平。我們將會成立的工作小組,會基於這個共識,於每年首季確定下一年可接受來港分娩的非本地孕婦的人數。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