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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早(五月一日)出席電台節目後,就最低工資與傳媒談話的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實施最低工資後對失業率的評估如何?對於有僱主僱員指會自行協商低過28元的工資水平,你們會如何處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首先,在這時候推出最低工資是一個頗合適的時間,可說是生得逢時,因為現時香港的經濟比較好,是暢旺的。而且失業率是向下調,大家都知道是下跌了0.2%,至3.4%,這時候推行最低工資,勞動市場的需求是很大的。以清潔工為例,現時的失業率是2.4%,可說是很需要人的時候,是全民就業,說的是勞工短缺,在行業方面需要人。第二,現時整體的經濟基調良好,在這樣的環境下推行最低工資是好的時刻。所以我們並不過於憂慮,但我們不能掉以輕心,因為有少部分的僱員的確可能會受到影響,可能被裁,但我相信對於失業率的影響相對上是溫和的。根據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當時的評估,假若在最差的環境,都只是上升0.4%。但我相信這情況在短期內應該不會出現,因為我們現時勞動市場的情況是好的,是暢旺的。舉例說,勞工處在三月收到共80 000多個空缺,與二月比較上升了36%,與去年同期比較上升了22%。此外,在飲食業和零售業兩個最明顯的指標,我們有專門的招聘中心;飲食業現時有8 700個空缺,零售業有7 800個空缺;我們亦會提供專線電話給一些不幸被裁的員工尋求協助,這專線電話:2127 4916於辦公時間會提供服務,我們會做轉介服務,勞工處亦有很多特別的針對性計劃,如中年就業計劃等,會協助他們;對被裁的員工,我們會提供百分百的協助。僱員再培訓局在有需要時,亦可在今個財政年度額外提供30 000個名額。我們已做足兩手準備,全方位協助受影響的僱員。
記者:有關私下協商的問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有一點要再強調,首先僱主不能給少過28元一個小時的工資,平均工資不能少過每小時28元。如果有僱員寧願收少些,亦是不可接受的,這是不合法的;僱主說僱員是同意的這不是理由,一樣是觸犯刑法。所以我提醒僱員不可以私下自行同意,法例上是不接受、不容許的,這點很重要。
記者:有一間幼稚園的校長一直收取4,500元一個月,其實時薪是低過28元的,就算由五月一日起,她說由於她的薪酬是來自捐款,她都不會收多過4,500元,她說是義工的形式,所以不要緊。是否擔心有僱主要求僱員以義工的方式,收取低過28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名校長的情況真是很獨特,當然要看看她有沒有僱傭合約,如果是義工就沒有僱傭合約,如果有僱傭合約,要看看僱傭合約如何寫,我們要個別個案去看。但我相信僱主如果是明顯剝削,我們的督察如果調查得到,我們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辦事。
記者:有關最低工資檢討時間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最低工資的檢討時間表當然是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工作,但依我看,時間表是不遲於明年三月便會啟動,為何我這樣說呢?因為法例規定最低限度每兩年檢討一次,而條例是於去年十一月生效,28元是去年十一月宣布的,兩年之內,即二○一二年十一月一定要提交報告給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計回時間,為何在二至三月間呢?因為每年均有工資收入的調查,有10 000間企業,接近60 000名僱員,這調查提供有關工資變動情況等基本的數據,二○一○年的數據剛剛於今年三月公布了,二○一一年的數據會在明年約三月公布,到時便會啟動,因要一些時間與持份者、商界、工會、各行各業大家商討,還要內部分析,所以明年三月間便會啟動。
記者:之前有勞顧會的成員說現時僱傭條例的保障已經過時,會在即將來臨的勞顧會提出修例,政府的立場如何?另外,現時有很多僱員說被僱主強迫簽署更改勞動合約、簽假糧單、給解僱等,你如何看有關問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這些一連串的假糧單等問題,首先,我要鼓勵僱員舉報,有熱線電話:2815 2200,辦公時間我們有同事處理。第二,如果我們的督察巡查時發現有這些情況出現,一定會深入調查,有足夠證據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會起訴。至於你說有勞顧會成員說要檢討勞工法例,事實上我們不時因應香港的經濟社會發展步伐檢討勞工法例是否足夠,當然檢討時會平衡各方利益、僱員、僱主的利益、及整體上香港的承受力如何,保障兩者,取得平衡。最低工資正是一個典型例子,大家很清楚,是在平衡角度之下,推出最低工資,我們會密切留意�蚢篕琲滷嬰獢C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完
2011年5月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