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最低工資與傳媒談話內容
********************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出席僱員再培訓局「人才企業嘉許計劃」第二屆頒授典禮前,與傳媒談話的內容(中文部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剛剛在一小時前會見了自由黨,他們亦安排了十多名中小企商會代表,與我作出很有用、很坦誠的交流。他們表達了推行最低工資對中小企的影響,並提出訴求。我們在個多小時的傾談中,大家都澄清了幾件事,我亦重申有幾個重要的論點讓他們清楚。當然很多中小企的僱主都很擔心最低工資的影響,這點我們是明白的。我重申最低工資的推行是有廣泛的社會共識,我們亦已平衡僱主僱員的利益,特別是釐定工資水平和機制方面,我們都是採取平衡的角度去做。他們的關注主要有兩點,第一,他們仍是很關注飯鐘和休息日是否有薪,我重申最低工資的法例本身是很清晰的,是以時薪去計工資;至於飯鐘和休息日是否有薪水,是僱用條件,純粹是僱主僱員可以透過商議,大家去討論。僱傭條例和最低工資條例完全沒有任何規定,因為現時法例沒有規定飯鐘和休息日是否有薪,絕對是僱主僱員雙方討論出來的服務條件,這點一定要明白,很清晰。

  除此以外,我亦明白很多中小企的僱主可能承受力有問題,我的回應很清晰,最主要是第一,一定要符合法例的要求,達到最低工資的水平。在其他福利事項方面,包括飯鐘和休息日,我絕對鼓勵僱主僱員去商討,坦誠溝通,我相信如果僱主有困難,僱員是會諒解的,但一定要透過坦誠對話、溝通,協商,以及千萬不可以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這是不可接受的,僱員可以要求賠償。我們絕對不容許他們這樣做。

  但最重要的是在此大前題下,希望大家在和衷共濟,互諒互讓的環境下,可以順利落實最低工資。僱主可履行其責任,僱員亦可有實際的工資上調。如果是一般低薪工人,無論如何都有實質的薪金增加。這點我很清楚地帶出讓他們知道。我亦很清晰說明,如果僱主能力做到,當然盡可能達到僱員的訴求;能力真的做不到,就一定要坦白,大家去商討。

  第二,他們有一個訴求,就是可否在最低工資的執行初期,比較寬鬆去處理。例如有僱主無意犯法,純粹是因為認知不足。我一再重申,較早前亦談及,我們在法例推行的初期,一定會實事求是,如果勞工督察巡查工作場所時,發現僱主並非蓄意,只是無心之失、純粹可能是計錯數、認知不足等等,督察一定會先向他解釋法例和計算方法,和糾正他的錯誤,要求他向員工補發不足的數額,這是一定要做的。但如果他是蓄意,明目張膽,蓄意違規,我們就會執法,我們是實事求是,真真正正針對每一宗個案去做。

  中小企及自由黨亦提出如果有員工與僱主有爭拗時,我們可否提供調解服務。這點我亦一再重申,大家無需擔心,因為勞工處在全港有十個勞資關係科辦事處,遍布港九新界。配合最低工資的實施,任何僱主或僱員,如果因為最低工資,而有問題、有不清楚、需要釐清、澄清的地方,雙方來到任何一個辦事處,只需要輪候三十分鐘,就會有勞工事務主任接見他們,向他們解釋,協助他們澄清。若大家不明白,我們會使他們明白責任在那�堙B如何計算、如何可以守法等等。如不幸地,有些個案需要我們的調解服務,即有些糾紛的時候,我們會盡可能、盡快為他們排期。現時一般不會長過五個星期,有些地區我們可能還會快過五個星期,視乎輪候的人數有多少。所以今日這個聚會是有用的,特別是中小企,我承諾大家會保持多些聯繫。最低工資的推行是重大的政策改變,在推行期間帶來一些陣痛大家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是全新的事物,很多人都要適應、要調整,我們會全面配合,希望透過協助僱主僱員、協調、協力,三「協」,展開最低工資的工作。

記者:(有關如何分辨僱主是蓄意或是不小心的準則和舉證問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第一,一定要實事求是,就每一個個案,我們的督察是有經驗的,當然若明顯是有心的,督察透過調查會找到證據。我剛才說,如果是蓄意,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但如果僱主和僱員之間真是有誤解、了解不足,這也不奇怪,因為是新事物,很多人也未必掌握得那麼清楚,我們會做多些功夫,我們相信到五月底、六月初我們才看到實際情況。因為首先推行是在五月一日,大家都知道不會出現什麼問題,要到月底出糧,五月尾糧期到我們會做功夫,但我們的同事五月一日開始在巡查的時候,已有幾個目的,除了巡查之外亦是教育,每一次巡查我們有單張給僱主僱員,給他們講解,我們的任務不只是巡查檢控,而是包括教育、推廣及加強大家的認識,我們是全方位希望在五月一日之後做好監管的工作。

記者:勞工處現時有些職位是未夠二十八元的,之後如何應付?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所有現時在網頁也好,那�堻ㄕn,五月一日開始全部都要達到二十八元。不夠二十八元的,第一,我們不會上網;第二,不夠二十八元即不達標。

記者:但現時那些呢?現時有些在網上是不夠二十八元的。你們打算怎樣做?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不夠二十八元是現在這個時刻,五月一日開始全部要達標。如果你現在請了一名伙計,假若你給他二十六元,五月一日開始要給二十八元。條例是五月一日開始生效,之前十元也好、十五元也好都沒有意思,五月一日開始全面劃一為二十八元,這點很清晰,這是大家都沒有異議的。

記者:關於緩衝期方面,是否選擇不執法?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緩衝期只是字眼問題,所謂緩衝期即是希望我們在那段期間比較上彈性些去處理問題。我剛才說,五月一日法例一定實施,最低工資完全不可能叫停,政府是銳意五月一日全面實施,是絕對一定會發生的,我們不會作任何改變,這點很重要。另外,他們擔心勞工處在執法過程�堙B巡查過程�媟|過嚴,有些僱主可能真的不知道犯了法、或者是認識不足、或是誤解了,那會不會給機會呢?我亦解釋了,一般來說當新法例實施,其實不只是勞工處,很多執法部門都會用實事求是的做法,斟酌個案,若純粹是誤解、計錯數、無心之失,我們亦檢控不到,因為要取證起訴;但若我們有足夠證據起訴,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這點是很清晰的。所以所謂的緩衝其實意義不大,即是說我們是實事求是去做功夫,一貫的政策我們也是這麼做。

記者:為期是半年或是怎麼樣?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們沒有規定是半年或多久。我剛才說,我們在做功夫的時候,前線同事是實事求是去做功夫。如果個案明顯有違規的意慾,有證據是蓄意違規,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若是無心之失,不是真的有意,當然我們要有理由相信是無心之失,最重要是保障僱員權益,應該要補足,這點最重要。

記者:是否到五月一日會要求公司將勞工處的網頁招聘廣告更改,要求符合二十八元工資水平?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二十八元水平,由五一開始,任何在勞工處做的招聘,全職也好、兼職也好,來到我們的工作,除非有特殊的情況,例如實習,但實習是由院校安排,情況應該不多;其他一定要達二十八元,少於二十八元我們不會接受。這點很清晰。

記者:但經過長時間討論,五月一日仍有緩衝期,僱員是一場歡喜一場空。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緩衝期這事是不存在的,政府沒有緩衝期,不要誤解。我們沒有緩衝期,這純粹是在任何法例推行的初期,很多人未必熟悉法例,我們在執法時,不單是最低工資,在很多法例上我們都是實事求是,最重要是了解僱主出發點是否無心之失,這點很重要;如果他真是無心,並非蓄意,我們會比較靈活地處理。但仍然一定要求他向員工補足工資,這點很重要。

記者:無心之失可容許多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無心之失,我們沒有一個時間限制。我剛才所說,一定要實事求是去做,不是說有六個月,三個月,兩個月,實際上在執法過程中,一般都是這樣,如果我們要檢控,一定要有足夠的證據去做,才能做到。但我們的信息很清楚,如果是蓄意違規,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

記者:執法難處...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執法不會有難處,因為不論是否勞工處,我們有關的執法部門都不是第一次執法。

記者:...搜證困難...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搜集證據的過程中,當然如果僱主單方面更改合約而沒有僱員的認同,僱員亦表示他當時是不同意的,我們便去調查,看看是否需要調解服務呢?因此我們要視乎整件事的發展。始終最低工資是新事物、是很新的制度,一定要給時間大家適應,去作調整,這是必要的。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完

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