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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k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養老計劃」),符合資格的長者可申請到廣東省或福建省養老,並繼續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綜援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養老計劃下每年的受助長者人數、涉及的綜援金總額,以及新增個案數目;
(二)過去三年,上述兩省分別有多少位長者退出養老計劃,並返港定居及繼續領取綜援金;是否知悉他們退出計劃的原因為何;
(三)過去三年,當局發現了多少宗養老計劃下的濫用個案;濫用的詳情及所涉的金額為何;及
(四)有否計劃將養老計劃擴展至海南省等其他省份;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沒有計劃,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當局於一九九七年推出「綜援長者自願回廣東省養老計劃」,讓年滿六十歲選擇返回廣東省養老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長者繼續領取綜援金。該項計劃自二○○五年八月起擴展至福建省,並改稱為「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養老計劃)。
就李慧�k議員問題的四個部分,我的回應如下:
(一)過去三年,每年參加養老計劃的綜援長者人數、向他們發放的援助金的開支和新增個案數目載於附件一。
(二)過去三年,每年退出養老計劃並選擇返回香港定居及繼續領取綜援的長者人數,和他們退出該項計劃的原因載於附件二。
(三)社會福利署(社署)現時委任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代理機構,協助推行和監察養老計劃。社署會定期透過此機構覆查及核實受助人的資料,確定他們是否符合資格,繼續在養老計劃下領取綜援。
社署設有特別調查組,專責調查可疑的綜援個案,並會將懷疑詐騙個案轉交警方跟進。過去三年,並沒有參加養老計劃的個案因懷疑涉及詐騙而轉交警方跟進。
(四)我們並無計劃進一步擴展養老計劃至內地其他地方,原因是該項計劃現已涵蓋粵閔兩省,而這兩省為絕大多數(約95%)綜援長者的原居地。現行計劃相信已能滿足綜援長者返回內地養老的需要。
完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