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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家庭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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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耀宗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了及早識別高危家庭,以及加強對家庭的支援,政府透過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提供屬預防性質的服務,並在母嬰健康院推行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全港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每年主動接觸到多少個極需援助但曾經不願接受服務的家庭,以及其中有多少個家庭最終接受了有關服務;

(二) 過去3年,各母嬰健康院每年識別到高危兒童或家庭的個案宗數,以及其中獲轉介予社會福利署跟進的數目;及

(三) 有否計劃加強在母嬰健康院識別高危兒童或家庭的工作,包括增加員工培訓,以及在母嬰健康院增設醫務社會服務單位等;若有,計劃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當局一直致力提供全面的預防、支援和補救性家庭福利服務,以支援有福利需要的家庭,並促進有關家庭成員的福祉。為了及早識別高危家庭,以適時為他們提供合適的支援服務,預防他們的問題惡化,當局在近年推出了多項新措施及服務,包括自二○○五年起分階段逐步推行的「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以及自二○○七年起推行的「家庭支援計劃」。

  就譚耀宗議員的問題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 為建立有效的社區網絡,以加強接觸及識別極需援助但不願接受服務的家庭或個人(包括受家庭暴力、精神病和社會疏離問題影響的家庭或個人),社會福利署(社署)自二○○七年起,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及精神科醫務社會服務部推行「家庭支援計劃」。

  在「家庭支援計劃」下,相關服務單位會招募及培訓義工成為「家庭支援者」,當中包括曾經歷類似困難和危機的「同路人」。負責計劃的社工及「家庭支援者」會透過家訪、電話聯絡和其他外展服務,主動接觸社區上亟需援助但又不願接受服務的家庭,及早識別他們的需要,並把他們轉介到合適的支援服務,以防止問題進一步惡化。

  透過「家庭支援計劃」,全港61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在二○○八及二○○九年分別主動接觸了超過12 100及9 600個有需要而又並未接受相關社區或福利服務的家庭或個人,並把他們轉介至合適的服務單位跟進。二○一○年一月至九月的相應數字則為超過6 000。社署並未有備存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曾接觸但最終並未接受相關社區或福利服務,或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接觸時已曾接受有關服務的家庭或個人數目。

(二) 為確保有需要的兒童能在早期發展期間得到適時的支援,打好成長及發展的基礎,勞工及福利局與衞生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社署及教育局共同合作,自二○○五年起分階段推行以五歲或以下的兒童及其家人為服務對象的「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這項服務以衞生署轄下的母嬰健康院及其他服務單位(例如醫管局的專科服務、社署營辦/資助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及學前教育機構等)作為平台,及早識別出高危孕婦、有產後抑鬱徵狀的母親、有社會服務需要的家庭,以及有健康、發展或行為問題的學前兒童等。被識別的兒童及家庭會獲安排轉介至合適的衞生及福利服務單位跟進。

  現時,「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的服務範圍涵蓋全港約一半服務對象人口。為加強對有需要兒童及其家庭的支援,當局會由二○一一至一二年開始分階段擴展這項服務至全港18區。

  推行「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的母嬰健康院在二○○八至二○一○年的3年間,分別成功識別了約2 600、2 000及2 500名有產後抑鬱徵狀的母親,以及約870、330及480個有社會服務需要的家庭。醫護人員已按照他們的需要及意願,將他們轉介至派駐母嬰健康院的醫管局精神科及兒科醫護人員、醫管局的專科服務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等合適的衞生及福利服務單位作進一步跟進。在二○○八至二○一○年的3年間,推行「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的母嬰健康院分別向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轉介了約480、380及570個個案。

(三) 衞生署一直為相關的前線醫護人員提供有系統的在職培訓,以加強他們識別高危兒童或家庭的技巧。該署亦為推行「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的母嬰健康院的醫生和護士提供針對性的培訓,內容包括評估產後情緒問題(例如如何評估病人是否有自殺傾向或傷害嬰兒的危機等)、識別有社會服務需要的家庭和鼓勵有需要人士接受轉介服務等技巧,以及不同文化背景及族裔人士的服務需要等。

  為了加强與社會福利界的跨界別合作,衞生署一直與社署及相關的福利服務單位保持緊密的聯繫,包括為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的社工舉辦有關「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的服務簡介會、安排母嬰健康院的醫護人員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的職員互相探訪和分享資訊、以及按需要就個別個案商討處理方案等。

  此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的社工亦會在母嬰健康院擺放他們的通訊刊物及資料單張和設立推廣服務的攤位,以增加市民對有關服務的認識。而個別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亦有在母嬰健康院派駐社工接見服務對象,協助轉介有需要的高危兒童及家庭至合適的服務單位作進一步跟進。



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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