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空氣質素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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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及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答覆:

問題:

  關於更新空氣質素指標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二○○九年十月(即一年多前)發表的《施政報告》已提到,政務司司長正統籌空氣質素指標的檢討和更新工作,該等工作的最新進度為何;及

(二)鑑於有評論指政府近25年來一直沒有更新在一九八七年頒布的空氣質素指標,未能回應社會長期的訴求,政府會否考慮要求相關的政治任命官員為此承擔政治責任?

答覆:

主席:

(一)改善空氣污染、加強保障公眾健康一向以來都是特區政府的重點任務和政策目標。政務司司長一直在改善本港空氣質素的政策層面,尤其是在涉及跨越不同政策領域的事宜,提供意見和指導,並主持高層會議,協調各政策局及部門推展各項改善空氣質素的工作。

  在更新空氣質素指標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制定可將本港空氣質素提升以助達致建議的新空氣質素指標的進一步措施。兩者在整個長遠改善本港空氣質素策略中相互緊扣,同樣重要。政府在完成空氣質素指標檢討的公眾諮詢後,已於二○一○年六月向立法會的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該公眾諮詢的結果,也於同年七月向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改善空氣質素小組委員會匯報如何可以最佳方法推行各項空氣質素改善措施的主要考慮因素,以及已有具體落實計劃的改善措施的進展。

  由於改善空氣質素措施涵蓋範圍甚廣,當中不少措施既複雜又富爭議,並牽涉多項政策範疇,例子包括更新能源組合、淘汰高污染的舊車輛、重整巴士路線、設立低排放區等。政府需要深入分析所收到的不同意見和評估對相關政策原則的影響,全盤考慮及協調推行建議措施的行動。

  為盡早進一步改善本港的空氣質素,我們也同時致力落實為達致新空氣質素指標的建議減排措施中,已取得或較容易凝聚社會共識的措施,包括:

- 要求兩電盡量使用現有天然氣發電機組發電,從而把發電行業的天然氣發電增加至本地發電量50%左右,以及盡量使用已安裝或加裝減排設備的燃煤機組。落實有關措施可在二○一五年起把電力行業現時的排放上限減少30%至50%左右;

- 引入相關法例以促進電器產品及建築物能源效益;

- 建議流動污染器械引入廢氣管制;

- 強制停車熄匙;

- 提供資助鼓勵車主早日以新車替代其歐盟二期柴油商業車輛;

- 測試及資助在專營巴士安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以減少廢氣排放;

- 在繁忙路段設立低排放區試點;

- 成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鼓勵引進創新運輸技術;

- 制定就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的建議;和

- 提供稅務優惠以推廣使用環保車輛和豁免電動車輛首次稅。

  此外,政務司司長與廣東省副省長共同定期主持工作會議,指導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就有關兩地合作改善珠三角地區空氣質素的工作。雙方在二○○二年就二○一○年削減區內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達成了共識,減幅由20%至55%。為達致二○一○年減排目標,雙方制訂了《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針對發電廠、汽車和較污染的工業程序,全力推行各項減排措施。粵港雙方在二○○八年共同推展為期五年的清潔生產伙伴計劃,鼓勵和協助珠三角地區的港資工廠採用清潔生產技術和作業方式,以減少排放和節約能源,為改善區域空氣質素作出貢獻。

  我們的空氣質素監察數據顯示,我們推行的減少本港和珠江三角洲排放措施已初見成效。二○○九年與一九九七年的排放量比較,四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大幅下降24%至57%。而從二○○五年至二○一○年,一般空氣監測站錄得的二氧化硫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濃度分別下降了45%及18%;天文台錄得能見度較差的時數亦下降18%。同一期間,路邊的二氧化硫下降55%、可吸入懸浮粒子下降了20%、氮氧化物下降11%。

  然而,我們路邊的二氧化氮的水平在同一期間上升了22%。這是我們路邊的空氣污染指數經常超標的原因。解決二氧化氮污染問題,是我們的的工作重點之一。正如我剛才提及,我們會推出多項新措施,針對性地處理路邊二氧化氮污染問題,包括為專營巴士安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 設立低排放區試點、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等。我們估計在落實有關措施後,會大幅改善路邊二氧化氮污染問題。

(二)在更新空氣質素指標方面,正如我在回答問題第一部分時所述,我們現正詳細分析公眾諮詢所收到的不同意見和評估對相關政策的影響,以考慮如何訂定為社會各界都能接受的更新空氣質素指標,和落實改善空氣質素措施的最佳方案。我們會盡快完成有關工作,並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同時,我們會與相關政策局和部門,以及其他持分者合作推展進一步的減排工作,盡早改善我們的空氣質素。

  我會全力以赴,繼續承擔和推動改善本港空氣質素的工作。



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