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玻璃樽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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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君彥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環境局於本年1月向策略發展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表示,現時本港的都市固體廢物回收率達49%,但每日仍約有13,300公噸廢物棄置於堆填區。為進一步減少廢物運往堆填區的數量,政府表示會提高都市固體廢物的回收目標,由現時的49%提高至2015年的55%。此外,環境局局長於去年10月27日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2009年香港平均每日棄置在堆填區的廢玻璃樽約達255公噸,佔都市固體廢物總量的2.8%。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除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2008年與香港酒店業協會共同推動一項自願性「酒店業玻璃樽回收計劃」外,過去3年,政府有否向參與其他玻璃回收計劃的非牟利組織和私營機構提供支援;若有,支援的模式、該等回收計劃的內容及覆蓋範圍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對於環保署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合作,於本年1月15日在東九龍6個公共屋h推行為期12個月的「屋h玻璃樽回收試驗計劃」,政府有否評估其初步的成效;若有,結果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將回收廢玻璃列入房委會推行的「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並將現時在公共屋h設置的三色分類回收桶改為四色分類回收桶;若會,實施的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二○○八年與香港酒店業協會合作推動「酒店業玻璃樽回收計劃」,至今共回收超過1,000公噸玻璃樽。此外,我們亦一直鼓勵其他未有參與此項回收計劃的酒店及大型餐飲服務供應商,例如香港賽馬會、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等,積極推行玻璃樽回收,將收集到的玻璃樽送到本地的回收設施進行處理,促進循環再造。

  環保署亦十分支持本地的非牟利機構在地區上回收玻璃樽,並在玻璃回收的安排上向他們提供意見及協助。其中包括匡智會在「賽馬會慈善基金」贊助下,在尖沙咀棉登徑的酒吧區及該會轄下港九不同地區的13個服務中心內進行玻璃回收活動;此外,泥頭車司機協會獲得「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資助,在灣仔酒吧區及港島東的一些屋苑內推廣玻璃樽回收。

(二)環保署及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攜手合作,在二○一○年十二月中在東九龍六個公共屋h推行為期十二個月的屋h玻璃樽回收試驗計劃。六個參與的公共屋h分別為:順利h、順安h、順天h、彩盈h、牛頭角上h及油麗h。房委會在參與屋h的住宅樓宇大堂或出入口附近加設玻璃樽回收桶,並將其放置於三色分類回收桶旁邊,以方便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將玻璃樽分類回收。試驗計劃至今年二月中的首兩個月,已成功回收約5.2噸玻璃(即等於約一萬多個玻璃樽)。

(三)在考慮將廢玻璃樽納入現時的廢物分類回收系統之前,我們必須為廢玻璃提供合適及可持續的回收出路。為此,環保署於二○○四年資助本地一所大學,成功研究把玻璃樽壓碎成細粒,用於製造行人路磚。由二○一○年十月開始路政署已在公共道路維修合約中,規定鋪設混凝土磚的行人道須優先採用含回收玻璃成分的環保行人路磚,此舉有助推動玻璃樽回收業發展。政府亦進一步在今年一月向各部門發出通告,鼓勵在政府工務工程中使用回收物料及環保產品。

  我們會參考玻璃樽源頭分類回收試驗計劃的成效,研究如何進一步在本港推展玻璃樽回收,以善用資源。



2011年3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