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貴賓及外交禮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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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詹培忠議員的提問和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持有哪種證件及哪些身份的人士可使用澳門特區及內地各口岸的貴賓及外交禮遇通道,以及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及行政會議成員是否包括在內;若不包括在內,原因為何,以及政府會否建議澳門特區及內地有關當局考慮將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及行政會議成員包括在內?

答覆:

主席:

  就澳門及內地各口岸的貴賓及外交禮遇通道的運作、以及甚麼人士可享用有關禮遇,政府當局並無資料。是否於其口岸向旅客提供貴賓或外交禮遇通道,屬澳門及內地相關機構的管轄範圍。立法會議員或行政會議成員若因公務組團訪問澳門或內地,主辦單位可考慮與澳門或內地的相關管轄機構磋商,研究能否於有關口岸提供特別的便利出入境安排。



2011年3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