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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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統計處根據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住戶開支模式,以及綜援標準金額所包括住戶通常購買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按月編製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社援指數),而社會福利署則每年參考社援指數的物價變動,對綜援標準金額提出調整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十年,當局以何準則挑選影響綜援金額的調整的社援指數涵蓋的商品和服務項目,以及各項目在社援指數中所佔的比重為何;

(二)過去十年,社援指數各項目的物價指數變動情況為何;及

(三)現時有否機制檢討社援指數的組成項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當局如何確保社援指數能按基層市民的生活需要的變化而作出相應調整?

答覆:

主席:

(一)及(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下稱「社援指數」)由政府統計處按月編製,反映價格變動對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受助人的影響。除了不包括已納入綜援特別津貼的項目(例如租金)或免費向綜援受助人提供的公共服務(例如醫療服務)外,該指數所涵蓋的項目與同樣由政府統計處編製的其他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的項目相同,因此只有當後者作出改動時,前者才會相應調整。

  然而,為維持援助金金額的購買力,個別商品及服務類別在社援指數所佔的開支比重(即統計學上所稱的「開支權數」)會根據綜援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結果,每五年更新一次。此調查是以綜援住戶為對象,居於香港並至少有一名成員正領取綜援標準金額的住戶,均在調查範圍內。調查會蒐集綜援住戶實際用於各項商品及服務的支出的資料,因此能準確反映綜援住戶的消費模式。社會福利署正聯同政府統計處進行二○○九至一○年的住戶開支統計調查,並已完成收集數據的工作。擬備報告和更新社援指數開支權數的工作,將於本年三月至十月期間進行。

  政府當局每年參考按最新權數編製的社援指數截至十月底的十二個月移動平均數的變動,檢討綜援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金額。調整建議會於十二月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並由翌年二月起生效。社會福利署根據上述機制,已於本年二月起上調有關金額3.4%。

  以一九九九/二○○○年及二○○四/○五年為基期的社援指數的開支權數,見附件一。

(二)過去十年社援指數所涵蓋的商品及服務類別的物價指數變動率,見附件二。



2011年3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