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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低收入受僱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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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政府統計處發表的「香港的女性及男性主要統計數字」,二○○九年有近40萬名就業女性的每月收入少於5,000元。有民間團體認為,近日物價通脹,市民生活百上加斤,政府應關注在職貧窮婦女的福祉。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在職貧窮婦女的人數分別佔全港女性勞動人口和全港的總勞動人口的百分比為何;

(二)有否研究在職貧窮婦女的人數在過去5年的趨勢;若有,詳情為何;

(三)過去5年,有否制訂政策紓緩低收入婦女的困境;若有,詳情為何;

(四)過去5年,有否諮詢民間團體,了解低收入婦女的需要;若有,詳情為何;及

(五)鑑於勞工處的交通費支援計劃要求申請者必須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或必須是有意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的求職人士(失業/轉職人士),當局有否用性別觀點主流化的概念檢視這申請資格會否令婦女貧窮的情況激化;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在職貧窮」並沒有明確的定義。如果參考前扶貧委員會提出,用來量度從事低收入工作人士數目的指標(即每周工作35小時或以上而每月就業收入少於中位數50%的15至59歲受僱人士),過去五年低收入受僱女性數目及其佔女性和全港勞動人口的百分比載於附件。數據顯示,低收入受僱女性的人數及比例自二○○六年起逐年下跌。

(三)任何在經濟上不能自給自足的人士,均可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以應付基本生活開支。政府其他支援弱勢社群和扶貧的措施,例如短期食物援助服務,也是按需要提供協助,不論男女均可受惠。

  提供就業支援和提升勞動人口的競爭力,是扶貧的重要策略。在這方面,婦女也是我們的支援對象。婦女除了可透過勞工處的就業中心尋找合適工作外,更可參與勞工處一系列就業計劃,例如「工作試驗計劃」、「中年就業計劃」,以及向失業人士提供個人化就業指導的「就業導航試驗計劃」等。這些計劃,會針對個別求職者的實際需要,提供適切的就業支援。

  與此同時,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亦提供因應市場需要而設計的多元化培訓課程及服務,當中不少均適合女性就讀。事實上,再培訓局的課程十分受女性學員歡迎,在二○一○/一一年度首三季(即二○一○年四月至十二月)入讀該局課程的學員中,女性約佔75%。此外,再培訓局設立了「樂活一站」,作為家居服務相關課程畢業學員的一個免費就業轉介平台,涉及的工種包括陪月、護理和家務助理等,這些都是較多女性畢業學員從事的工作。

(四)作為提升婦女權益和福祉的中央機制,婦女事務委員會(婦委會)與婦女團體保持緊密聯繫,並將有關意見向當局反映。過去五年,透過舉辦論壇、研討會及分享會,婦委會不時與婦女團體會面,就不同範疇的事宜進行商討,相關的決策局和部門亦會適當地參與討論。曾討論的議題包括低收入婦女在教育、幼兒服務、健康服務及就業等方面的需要。此外,有關決策局和部門亦不時就重大的建議和措施直接諮詢公眾(包括婦女團體)的意見。

(五)按政府的建議,現行的交通費支援計劃將會由全新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取代。在制訂新計劃的申請資格時,我們已應用了性別觀點主流化的概念,充分考慮兩性的觀點和需要,同時也考慮到要鼓勵低收入住戶在職人士持續就業的政策目的。優化後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把工作時數要求定於每月36小時,令更多從事兼職工作的婦女可以受惠。



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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