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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社會福利用地規劃」議案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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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社會福利用地規劃」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再次感謝張國柱議員今日提出有關社會福利用地規劃的動議辯論,以及剛才十位議員提出很多寶貴和實質的建議。

  正如我於開場發言時所說,《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下稱《準則》)為政策局和部門提供了重要的參考基礎,包括人口特性及地理因素等,以確保當局在規劃過程中能夠預留足夠土地提供合適的公眾設施,包括社會福利設施,以滿足大眾的需要。

  當局會在法定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則上指定「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目的是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對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的需要。規劃署會不時檢討「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的土地運用,靈活配合政府整體政策,及切合不斷轉變的社區意願和需要。

  當遇有大型發展項目,包括市區重建局的重建計劃或私人發展項目時,政府亦會有空間要求在這些項目中提供社會福利設施。如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社會福利署(社署)對規劃大綱的意見獲得採納,規劃署便會將有關提供社會福利設施的規定加入這些用地的規劃大綱,當中包括社會福利設施的類別、規模和選址,以提交城市規劃委員會核淮。

  勞福局及社署一直主動積極尋求機會,在新發展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項目中加入福利設施。社署會積極考慮利用空置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興建獨立福利綜合大樓,例如位於荔景的「明愛賽馬會荔景社會服務中心」,以及屯門的「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康恩園」等都是好例子。

  社署亦會在考慮地點、方便程度、交通,以及有關設施能否融入周圍環境/社區等多項因素後,爭取預留一些騰出的政府用地/處所,並透過有關部門與非政府機構訂立租用安排,以提供福利服務。

  此外,在展開多項大型計劃後,社署亦把空置處所(例如前兒童院)及其他政府政策局/部門移交社署的空置處所(例如前南葵涌分科診療所、醫院管理局的前員工宿舍等)轉作福利用途(主要用作康復設施)。我們亦正與有關部門商討,積極考慮重建其他現有處所為福利設施(例如前啟能庇護工場及宿舍)。

  在特殊情況下,非政府機構可能會因應某些原因(例如須符合預定的新服務推行進程),在計劃中的指定處所可供用作服務之前,需要使用臨時處所。如在社署的服務地域範圍內並無合適的永久性處所,非政府機構可在私人樓宇物色臨時處所提供服務。為了讓非政府機構更靈活調配資源,我們會以整筆撥款的方式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有關的臨時處所。

由非政府機構提出的重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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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署歡迎非政府機構重建現有的處所/用地,以改善運作設施、擴充現有服務、或推出新服務,並會提供各項適切的支援,包括提供獎券基金撥款,以支持重建/改善現有的受資助服務。有關資助亦可以惠及一些屬自負盈虧性質的服務,以補充或填補某類服務的不足之處,例如政府最近從獎券基金撥出款項,資助位於香港仔的東華三院戴麟趾安老院的大部分重建成本。

空置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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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數年,社署一直研究將教育局交還的空置校舍改建作福利用途(特別是為殘疾人士及/或長者提供住宿暨日間照顧服務)的可行性。然而,由於大部分可供使用的校舍面積相對細小,又或是因為其他選址限制(例如:礙於結構所限而不能安裝升降機或修建斜路,以便為殘疾人士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因此不適合作改建之用。儘管如此,社署最近於深水鶪峔F田覓得兩間公共屋h內的空置校舍適合作設立福利設施用途,其中一個項目現正進行地區諮詢。社署會繼續積極研究在其他空置學校設立福利設施的技術可行性。

在公共屋h內設立福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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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規劃及設計新屋h時,會參考我剛才提及過的《準則》,以作為提供社會福利及社區設施的基準,亦會諮詢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如社署及區議會的意見。

  房屋署亦會定期向社署提供在現有公共屋h可作福利用途空置樓宇的資料,以供非政府機構考慮作社福設施之用。房屋署收到相關的福利租賃申請時,會考慮其用途是否合適,並諮詢區內居民、相關的屋h管理諮詢委員會、業主立案法團、社署和有關部門的意見。社署同時積極探討改建使用率低的房委會停車場用作福利設施的可行性,以提供津助服務。例如東華三院於天水圍天恆h停車場大廈設立了津助的「天水圍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社署會繼續與房屋署探討改建其他停車場的可能性。

  勞福局及社署承諾,會繼續就剛才所述多管齊下的方法為市民大眾提供適切及足夠的福利設施。就張國柱議員於辯論中特別提及到安老及康復服務設施的規劃現況,我會於以下時間作出一些具體的回應。

安老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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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茪H口老化,長者對各類安老服務(尤其是安老宿位)的需求也不斷增加。我們已採取一系列的措施,增加安老服務設施的供應。

  在研究個別選址是否適合作安老院舍或其他長者服務單位時,社署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區內有關服務的供求情況;有關選址的土地面積是否足以興建或改建成一間具一定規模的院舍或長者中心,以達致成本效益;其位置是否處於公共交通可達的地方以方便親友探望;附近環境是否適合長者居住或進出;以及規劃署的規劃準則和地政總署的土地用途條款等。

  此外,所有安老院舍都必須符合《安老院條例》關於處所的有關規定,包括安老院的任何部分所處高度均不得離地面超過24米;以及不得設於工業建築物的任何部分或位於倉庫、電影院、劇院等處所的上一層或下一層的任何部分。其他長者中心亦盡量設於樓宇的地下或較低樓層,方便長者出入。

  為了鼓勵私營及自負盈虧安老院的發展,政府在過去曾推出一系列措施,以增加可作安老院舍用的處所的供應,包括(一)明確訂定自二○○一年二月起,所有新落成的住宅樓宇的大廈公契不應有禁止經營安老院的條文;(二)自二○○三年七月起,推出了一項地價優惠計劃,如發展商在新建物業內提供特建安老院舍院址而所佔總樓面面積不多於5,400平方米,有關面積將可獲豁免地價。此舉旨在鼓勵發展商在其發展項目內提供安老院舍;及(三)繼續積極考慮非牟利機構提出以豁免或減免地價的形式,申請合適土地發展自負盈虧安老院舍。

  社署會繼續透過各項規劃來源,與有關政府部門一直保持緊密聯繫,積極物色合適選址,作安老服務設施之用。以安老院舍為例,由現在到二○一三/一四年度,將會有6間新建合約安老院舍陸續投入服務,部分是位於公共屋h和市區重建發展項目內。此外,我們也在另外11個發展項目內預留選址作興建安老院舍之用。另一方面,我亦鼓勵提供院舍服務的非政府機構考慮申請獎券基金進行擴建計劃。獎券基金會資助提供福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應付各項非經常開支,包括安老院舍的建築費用、服務中心處所的裝修費用和家具等。

康復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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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康復服務設施而言,我們十分關注殘疾人士及精神病康復者的需要,並一直積極物色合適的處所,以作各項康復服務設施之用。

  在住宿照顧服務方面,為了增加殘疾人士資助院舍宿位的供應,我們會繼續與各有關政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在新發展或重建項目的規劃階段中,盡量預留土地作興建殘疾人士院舍之用,近年的例子包括前長沙灣警察宿舍及石峽尾的舊區重建項目。我們亦會密切留意一些將會因服務重組而騰出的政府物業、校舍、空置的公共房屋單位等用作殘疾人士院舍之用。例如社署將已作出安排,將重置往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的沙田男童院、馬頭圍女童院、及坳背山男童院改作為康復服務用途。

  事實上,在過去三年(二○○八/○九年至二○一○/一一年),已有額外1,015個資助殘疾人士院舍宿位投入服務,我們預計在二○一一/一二年,將有更多額外的宿位投入服務,當中包括在前坳背山男童院開設的綜合康復服務中心提供的210個住宿服務名額。除以上項目外,我們亦已在一些未來的發展計劃預留用地,以興建新的殘疾人士院舍。視乎項目規劃及籌備工作的進展情況,我們預計在未來5年(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六/一七)將增加近1,126個住宿照顧服務名額。政府會繼續致力爭取新資源及物色合適處所,興建新的殘疾人士院舍,以繼續穩步地增加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資助住宿名額。

  在社區服務方面,社署於二○○九年一月透過重整社區支援服務,設立了16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支援中心),以地區為本的一站式模式為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照顧者提供便捷的社區支援服務。現時,兩所分別位於天水圍及元朗的支援中心已在永久會址全面運作。六所分別位於九龍城/油尖旺、荃灣/青衣、觀塘西、東區/灣仔、黃大仙、將軍澳/西貢的支援中心會址正進行裝修工程,預期可於二○一一年年中前陸續投入服務。此外,社署正為3所分別位於屯門、沙田及大埔的支援中心會址進行前期的籌備工作,包括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向獎券基金申請撥款以進行裝修工程等。社署亦已在合適的發展項目預留地方,用作另外4所支援中心的會址,並會繼續積極為餘下的一所支援中心物色合適處所。

  在社區精神健康服務方面,剛才很多議員都提及這個問題,社署已於二○一○年十月重整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把「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以地區為本的一站式服務模式推展至全港各區。現時,只有位於天水圍天澤h的綜合社區中心「安泰軒」在永久會址運作。社署已與營辦綜合社區中心的非政府機構取得共識,把現時5間「精神病康復者訓練及活動中心」轉型為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並成功覓得兩個分別位於香港島及九龍東公共屋h的處所,及在天水圍的新發展項目預留地方用作綜合社區中心會址。

  在未覓得永久會址前,其他綜合社區中心的營辦機構會利用機構合適的處所作為臨時服務點在所服務的地區彈性及靈活地提供一站式的社區支援服務。有部分綜合社區中心如暫時未能在所服務的區域內覓得合適的會址,營辦機構會透過當區的現有設施及網絡,例如學校和福利服務單位等為服務使用者提供包括外展探訪、小組、個案輔導、活動和社區教育等服務。

  為長遠解決綜合社區中心會址問題,我們正積極透過剛才提及的規劃來源,在各區物色合適處所,作為綜合社區中心會址。除此之外,社署正積極考慮其他可行的方法,為未有永久會址的綜合社區中心盡快尋找適合的地方提供服務。社署正就營辦機構提交在商業樓宇設置綜合社區中心的可行性徵詢有關政府部門。我們亦希望透過租賃私人的商業樓宇,於短期內為綜合社區中心覓得合適的處所,盡快為當區的精神病康復者及其他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所需的社區支援服務。

福利設施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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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我想用一些時間,說說有關福利設施選址的諮詢。社署於確定有關福利設施的選址後,相關的社署地區福利專員會在適當時候進行諮詢工作,聽取地區人士的意見。

  我們明白部分地區人士對社署所建議的個別福利設施項目表示關注或對某些設施的選址可能持反對意見,以致社署需要用較長的時間進行地區諮詢。然而,社署並無因地區人士反對而擱置興建一些社會上有急切需要的福利設施,例如康復及安老服務單位的計劃。如遇地區人士反對,社署和有關的服務營辦機構會以積極務實的態度與地區人士加強溝通,並與區議會和地區組織緊密合作,以期找出可行的方案,盡快落實有關計劃的選址。

  以設立康復及安老服務設施為例子,社署於進行地區諮詢期間中,會與有關服務營辦機構會因應地區人士提出的意見或訴求提出解決方案,例如修訂有關建築物或處所的設計(包括高度和座向等)、改善配套設施(例如增加救護車停泊及上落區及增設園藝緩衝區等)、加強監察措施(例如在感染控制及院舍環境壎秅霅悸犖瑊z等),以期在不影響服務質素的前題下,找出持份者皆可接受的方案。

加強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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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使服務(尤其是康復服務設施)能順利開展,社署與服務營辦機構會透過服務簡介、參觀等活動,加強地區人士對有關服務對象(尤其是殘疾及精神康復人士)的認識。各區康復服務協調委員會亦一直積極在地區層面進行公眾教育,推廣傷健共融的信息,鼓勵公眾接納殘疾人士,支持設立康復服務單位,為有需要的市民服務。

  另一方面,勞福局由二○○九/一○年度起大幅增加資源,由200多萬元增至現時的1,200多萬元,以加強推廣康復服務公眾教育和共融文化。我們亦增加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公共機構和區議會等,舉辦地區性傷健共融活動,以增加市民大眾對殘疾人士的認識和瞭解,務求在社會各層面推廣尊重差異的文化,協力建構一個平等而無障礙的社會。

  我亦得悉公民教育委員會於來年會集中推廣「尊重」及「關愛」等核心公民價值,透過各類刊物及活動,鼓勵市民服務社會,投入義工服務工作,讓市民表達對弱勢社群的關愛。市民大眾從而可更了解弱勢社群的需要,和更能與弱勢社群互濟共融。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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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我們會繼續竭盡所能,與相關政策局/部門在各區致力選址,為各類型服務對象提供適切的福利設施。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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