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煤灰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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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健波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綠色團體從內地14個發電廠煤灰場收集回來的粉煤灰樣本中,驗出超過20種對環境及人體有害的物質(包括重金屬和化學化合物,例如鎘、鉻、砷、水銀及鉛等)。有環保人士指出,現時香港的發電燃料組合,超過一半(約54%)為燃煤發電,每年產生的煤灰對環境及市民健康造成的影響,一直令人非常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香港每年產生的煤灰數量為何,以及處理的方法為何;

(二)是否知悉,本港的發電廠將煤灰運往煤灰湖的處理過程為何;如何確保暴露於空氣的煤灰不含重金屬和化學化合物,以免影響周邊環境;當中防揚散及防滲漏的做法為何;

(三)過去五年,政府有否就發電廠產生及經處理的煤灰所含的重金屬及化學化合物進行化驗;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是否知悉,該等棄置於收集場地的煤灰,是否含有重金屬及化學化合物;若然,所含的成分為何、其對周邊環境及生物(包括市民及候鳥)會否造成影響,以及政府如何確保該等煤灰不會對環境及市民健康造成影響;及

(四)是否知悉,用作棄置煤灰的地點及其周邊現時的環境情況為何;政府以何準則評估該等地點是否符合環境安全標準;該等地點有否跡象於未來幾年飽和;若有,政府會如何處理?

答覆:

主席:

(一)在過去五年,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在香港因發電而產生的煤灰,每年平均分別約為二十四萬噸及三十二萬噸,主要會被循環再用出售作生產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築原材料。

(二)對於未出售而需要貯存的煤灰,電力公司會以水作輸送煤灰的媒介,利用密封管道將煤灰運到煤灰湖貯存,輸送過程中不會產生任何揚塵,同時煤灰湖會採取措施以防止灰塵揚起,例如設有灰塵抑揚裝置,或規定貯存的煤灰水平不能高於煤灰湖水面,並鋪設有防漏膜以防止煤灰及水份滲出。

  港燈的煤灰湖為備用性質,應付一旦正常承購或提取煤灰出現間斷時作短暫貯存。過去五年,港燈沒需要把煤灰放置到煤灰湖。

(三)及(四)煤灰的主要成分多為硅石、礬石,鐵及鈣等。一般來說,煤與地球表面上的土壤、石塊及其他天然物質相似,含微量重金屬成分,燃煤所產生煤灰的重金屬含量很低。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訂明「處置粉狀的燃料灰、爐底灰或石膏的廢物處置設施」為指定工程項目。所有新建項目必須透過法定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證明在所選的地點建造和運作能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的技術備忘錄》訂立的各項標準,才可獲發環境許可證。此外,該等設施的運作亦須受其他相關的污染管制條例所規管。

  中電的煤灰湖置於離電廠約七公里的曾咀,中電根據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規定在煤灰湖的周邊設有灰塵及地下水監測站,並需定期提交監測數據予環保署。最近三年的數據顯示,該地區空氣中24小時平均懸浮粒子濃度與香港其他空氣監測站相若,並符合空氣質素指標。地下水的監測結果亦顯示煤灰湖周邊的地下水質並沒有受到影響。港燈的煤灰湖位於南丫發電廠廠內,亦設有儀器監測電廠附近空氣中的懸浮粒子濃度,數據顯示符合空氣質素指標。

  中電相信現時的煤灰湖容量足夠未來數年使用。港燈亦預期因應未來本港和內地建築業界對煤灰的需求,暫無需要額外設施處理需貯存的煤灰。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