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

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一月二十八日)於區域法院獲得判令,一名僱主被判須支付拖欠其僱員的強積金供款79,100.3元。

  與訟人信誠保安顧問有限公司因拖欠其十七名僱員的強積金供款,而被判須向積金局支付79,100.3元。有關款項為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區域法院同時下令與訟人須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有關費用為930元。



2011年1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