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食物添加劑的風險評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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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家富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答覆:

問題:

  二○一○年年中,香港及內地傳媒廣泛報道國內市面出現的一種名為「一滴香」的食物添加劑。報道認為「一滴香」如果是化工合成,極可能對人體有害,更有可能含有致癌物質。報道又指出,由於香港與內地交往頻繁,本港市民擔心「一滴香」會流入香港食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在香港發現名為「一滴香」的食物添加劑;

(二)過去三年,有否就市面所使用的食物添加劑對健康的影響進行研究;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規管使用可能對人體有害的食物添加劑;若會,會否與本地大學合作加快研究;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密切監察世界各地發生的食物事故,每天恆常留意40個內地及海外政府機關和國際組織與食物安全有關的網頁,以獲取各地最新消息。中心亦密切留意各媒體關於食物安全的報道,並作出適當跟進。對於各項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中心從傳媒報道得悉內地使用「一滴香」的事宜,曾嘗試在本地市面搜尋,但未有發現,亦已向內地有關部門查詢,獲回覆指「一滴香」屬火鍋飄香劑的一種,但沒有確實的成分資料。一般火鍋飄香劑的成分包括植物油及調味劑。調味劑是由食用香料組成的濃縮調配混合物,用來產生香味作用,而食用香料包括天然香料、等同天然香料和人造香料三種。

  雖然中心至今未有發現市面有「一滴香」出售或使用於食物中,但為確保本地火鍋湯料食用安全,中心在二○一○年十二月於市面火鍋食肆共抽取10個火鍋湯底樣本進行化學測試,項目包括金屬雜質、染色料、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結果全部滿意。

  中心會繼續監察情況,加強對火鍋湯料類食品的檢測工作。中心並已在二○一一年一月再抽取50個火鍋湯底樣本進行測試,現正等待化驗結果。

(二)及(三)中心每年均會進行多項食物風險評估研究,當中包括對食物添加劑的研究。近年的研究有《食物中鋁的含量》、《中學生從預先包裝不含酒精飲品攝入苯甲酸的情況》、《香口膠、糖果含多種代糖》、《飲品中人造糖的風險評估》、《臘味的風險評估》及《賀年食品所使用的防腐劑及染色料》。中心會不時檢討和分析包括食物添加劑等對公眾健康的影響。  

  法例方面,根據風險評估及參照海外當局的規管制度,我們已針對性地就部分指定的食物添加劑訂立一系列的法例;包括在《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下的《食物內染色料規例》、《食物內甜味劑規例》及《食物內防腐劑規例》。有關規例列出可使用的食物添加劑的名單及/或限制指定的食物添加劑的用量。

  中心在考慮是否准許食物添加劑用於食物內時,會參考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壎芠梒期p合食物添加劑專家委員會等國際食物安全機構所進行的安全評估的結果。經評為安全的食物添加劑,其使用於食物的分量,應符合優良製造規範的準則,以保障市民安全。

  此外,為了使消費者能掌握正確資料,知道食物含有何種添加劑及其用途,《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W)規定在香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的各種配料須按其用於食物包裝時所佔的重量或體積,由大至小依次表列。如食物含有食物添加劑,必須在配料表上詳列所用的食物添加劑的名稱或識別編號及作用類別。

  另外,中心亦密切留意國際間對食物添加劑最新的安全評估,並不時根據食物科學和技術的最新發展和國際的標準,檢討和修訂本地的食品法例。

  除法例以外,中心亦會因應需要制訂業界指引(包括《含鋁食物添加劑使用指引》、《防腐劑及抗氧化劑使用指引》及《有關食物致敏物、食物添加劑及日期格式的標籤指引》),供業界參考。

  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第54條,任何進口或本地生產,擬供人食用的食物在香港出售,不論食物有否加入食物添加劑,必須適宜供人食用。如發現任何食物由於加入任何物質(包括食物添加劑)而令其不宜供人食用,中心會嚴厲執法。中心會透過食物監察計劃,在入口、批發和零售三個層面抽取食物樣本,作各項化學測試(包括關於食物添加劑的測試),以評估食物的風險。

  我們目前並未與香港的大學合作就食物添加劑進行研究,但卻有就其他議題,如食物消費量調查及總膳食研究與大學合作,以掌握市民大眾對不同食物的消費量和評估從膳食攝入各種物質(包括污染物和營養素)的分量,以評估攝入這些物質對健康帶來的風險。



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