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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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五日)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於2010-2011年度《施政報告》內提出,以九龍城區為首個試點,設立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諮詢平台),廣納專業人士及地區人士意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首個諮詢平台最快將於何時成立;政府將按甚麼原則委任諮詢平台的成員,以及成員中的官方、商界、地區及專業人士各佔的比例為何;諮詢平台成立後的首要工作計劃為何;

(二)鑑於當局在檢討《市區重建策略》最後階段(即「建立共識階段」)公布的《公眾意見總結及展望文件》中建議,諮詢平台「應獨立於地區的區議會架構」,日後諮詢平台將如何與區議會溝通和合作;

(三)諮詢平台日後在工作或職權上會否與城市規劃委員會重疊;若會,當局將如何處理;

(四)鑑於除九龍城外,九龍其他地區亦有不少舊樓,當局現時有否計劃在其他地區設立諮詢平台;若有,最快會何時成立;及

(五)當局如何確保諮詢平台提出的意見會受到重視?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五個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發展局計劃在2011年首季公布經修訂的《市區重建策略》,並按行政長官在2010-11年度《施政報告》內提出,於九龍城區設立首個「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諮詢平台)。成立「諮詢平台」的目的,是要透過一個有專業指導、地區人士參與及由政府部門提供支援的平台,更有系統地按當區的特色和區內人士的意願進行市區更新。「諮詢平台」的主席會由熟悉市區更新的專業人士擔任,其他成員包括區議會議員/分區委員會成員、專業人士、區內有相當經驗的非政府組織/團體、市建局及有關政府部門代表。我們現正考慮成員人選,非政府成員將以個人身分由政府委任,我們不會就成員的背景預設比例,但會力求可以廣納多方面人才。「諮詢平台」的首要工作是以全面和綜合的方法,透過公眾參與和研究,就當區市區更新工作提出建議,包括應在何處進行復修、重建或保育。

(二)「諮詢平台」雖然會獨立於地區的區議會架構,但可透過與當區區議會交流和合作舉辦活動與區議會互動。此外,我們會積極考慮邀請所屬地區的區議會議員成為「諮詢平台」的成員。

(三)「諮詢平台」屬諮詢性質而並非法定組織,目的是用「以人為本、由下而上、從地區出發」的實踐方針,就舊區市區更新工作提出建議。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為法定組織,其職能為按照《城市規劃條例》有系統地擬備行政長官所指示的香港某些地區的布局設計及適宜在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草圖,及發展審批地區的草圖。這兩個組織在工作或職權上並無重疊。事實上,若「諮詢平台」的建議涉及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或須先獲城規會批准,有關的執行機構會按《城市規劃條例》進行。

(四)我們會參考在九龍城區設立的首個「諮詢平台」運作上的經驗,以及失修樓宇的數目和程度,訂定應成立第二個「諮詢平台」的地區。我們暫時並未訂出往後成立其他「諮詢平台」的時間表。

(五)建立「諮詢平台」協助舊區更新,是經兩年公眾參與後公布經修訂的《市區重建策略》的重要一環,也是落實「以人為本、由下而上、從地區出發」方針的主要措施,這套經修訂的策略獲行政會議通過,並由行政長官在他的2010-11年度《施政報告》內提出,是特區政府的施政綱領,亦將成為督導市區重建局工作的藍本。此外,政府內部亦已預留額外資源,設立八個非首長級職位,以及將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開設一個總城市規劃師的首長級職位,以確保「諮詢平台」有充足的人力資源配合其工作。將會成立的5億元市區更新基金亦可確保「諮詢平台」會有充足的資源進行各項研究、舉辦公眾參與活動,以及推行其他工作。發展局將會監察「諮詢平台」的整體運作,確保其建議會適當地被採納。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