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社褔界輔助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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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有社會福利(社福)界人士指出,社褔界的輔助醫療人員如護士、職業治療師及物理治療師等長期人手短缺,導致提供長者及復康等服務的社會服務機構,未能聘請到足夠的輔助醫療人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社會福利署(社署)與醫院管理局合辦的兩年全日制社褔界登記護士培訓課程,自二○○八年首屆學員畢業至今,每年的畢業生人數為何,及是否知悉當中現時仍在社福機構服務的人數分別為何;當局如何確保這個培訓課程能有效紓緩社福界的護士人手短缺情況;

(二)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入職社福機構的註冊護士、登記護士、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及臨床心理學家的人數、離職人數及流失(離開社福界)人數分別為何(以表列出);當局有否評估社福界所欠缺這些輔助醫療人員的數目;如有評估,結果為何(按各專業表列社署及非政府社福機構欠缺的人手數字);如否,當局如何在沒有該等數據的情況下,確保社福界人力資源的長遠規劃能夠適切到位;及

(三)鑑於整筆撥款獨立檢討委員會在二○○八年十二月發表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報告》中,建議社署「為有需要僱用輔助醫療人員或有關服務的非政府福利機構提供額外資源,為期三年,以便有關機構可提供更具競爭力的薪酬,招聘和挽留這類員工」,當局落實這項建議的進度及詳情為何;政府會否增加對社福機構聘請輔助醫療人員的撥款額,以及在三年期限屆滿後延續該項措施?


答覆:

主席:

  就張國柱議員的三項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為紓緩社會福利界(社福界)護士人手短缺的問題,社會福利署(社署)自二○○六年起與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合作,特別為社福界開辦兩年全日制登記護士訓練課程,至今已開辦了七班。社署的資料顯示,直至上月,在二○○八年畢業的二百零三位學員當中,百分之八十七仍然從事社福服務;有關比率在二○○九年畢業的九十七位學員中,更達百分之九十四。至於剛於上月畢業的一百四十六位學員,我們暫時未有這方面的資料。

  在二○○九年及二○一○年開辦的另外三班登記護士訓練課程,共有三百零九人就讀,這批學員將陸續於二○一一及二○一二年畢業。此外,社署在未來兩年會再開辦三班訓練課程,合共提供三百三十個學額。

  為了鼓勵學員在畢業後投身社福界,社署會全數資助每名學員全期五萬元的學費,條件是學員在受訓完畢後,須於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或感化服務的社福機構(包括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任職登記護士,為期不少於連續兩年。學員如不能履行承諾,須向社署歸還全部或部分學費。

  此外,現時任職於社福界的全職僱員,如有志在修畢本課程後繼續在社福界任職登記護士,在申請入讀課程時會獲優先考慮。

(二)根據現行法例,註冊護士、登記護士、職業治療師和物理治療師須向有關的管理局或委員會註冊才可在香港執業。上述各專業在過去五年的註冊人數已詳列於分發給議員的附表內。由於語言治療師及臨床心理學家目前並未有註冊安排,所以我們未能就這兩個行業提供類似的統計數字。

  至於在社福界任職的輔助醫療人員數目,由於各類輔助醫療人員可以在多於一個界別工作(如醫護界、社福界和教育界),行業流動性相當高,所以我們難以準確掌握他們在社福機構任職的人數。雖然如此,政府一直有機制評估社福界的人力供求,並因應供求情況作長遠規劃。

  在規劃專上學額方面,政府相關部門會就這些專業的人力需求,定期向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提供意見,供院校在草擬學術發展建議時參考。

  教資會已開展二○一二至一五學年的三年期學術發展規劃工作。為配合這項規劃工作,社署已於本年年中就社福界(特別是在安老及康復服務方面)未來十年對各輔助醫療人員的人力需求進行了一項新的人力評估。期間,社署除了向社福服務提供者(特別是受資助機構)了解它們的人力需求外,也參考了其他相關調查及意見(例如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調查)。此外,社署亦考慮了未來署方計劃推行的各項新措施/項目所衍生的人力需求。整體需求的估算數字已透過教育局向教資會反映。

  除了教資會資助院校外,醫管局的護士訓練學校亦有提供登記護士和註冊護士的培訓課程,紓緩對整體護士人手的需求。

(三)整筆撥款獨立檢討委員會於二○○八年十二月發表了《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報告》,其中一項建議是社署應因應勞工市場的情況,為有需要僱用輔助醫療人員或有關服務的非政府福利機構提供額外資源,為期三年,以便有關機構可提供更具競爭力的薪酬,招聘和挽留這類員工。

  因應上述建議,社署於二○○九年五月取得獎券基金撥款,由二○○九/二○一○年度起分三年發放予各社福機構,用以繳付輔助醫療人員或暫代輔助醫療人員的薪金以及機構作為僱主所需繳交的強積金供款,也可用於購買輔助醫療服務,以提供社署津助的服務。

  機構可根據其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及內部指引,自行運用此筆額外資源。不過,在三年的撥款期內,機構須每年向社署提交財政報告,交代有關額外資源的收入及支出情況;最後一份報告更須交代在三年間額外資源運用的整體情況,包括聘請的輔助醫療人員數目。目前,社署正在收集及整理機構的首年度財務報告及有關資料。

  受惠於上述措施的機構現時共有七十四間,三年撥款涉及的金額總數約為2.77億元。當局會繼續密切留意社福機構輔助醫療專業人員的人手情況,並在適當時候檢討有關措施。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