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區議會地區小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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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不少基建工程趕緊上馬,加上經濟逐步復甦,各類建造工程亦紛紛展開,令工程公司應接不暇。有區議會議員指出,本年不少工程公司出現「大雞唔食細米」的情況,以至區議會地區小型工程因沒有公司投標而需押後動工,甚至無法上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五年,全港分別有多少項區議會地區小型工程因沒有公司投標,或承建商開價過高而需押後動工;有多少項工程因此無法上馬;以及平均延誤多少時間;

(二) 目前有多少項工程已獲批出經費,但仍未招標動工;主要原因為何;該等工程分布於哪些地區;以及有多少項正在等候撥款的工程因而連帶受阻;及

(三) 當局會否推出措施加快區議會地區小型工程上馬,例如放寬承辦該等工程的申請資格,讓更多中小型工程公司參與投標?

答覆:

主席:

  雖然近年有不少大型基建工程相繼展開,但由於區議會推展的地區小型工程主要聘用規模較小的承建商,承建商承辦地區小型工程的情況並沒有因而受影響。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 自地區小型工程計劃在二○○八年在十八區全面推行至今,各區區議會共通過超過二千四百項工程項目。當中未有項目因為欠缺足夠承建商參與投標或因為標價過高而導致押後動工甚至無法展開。

(二) 一如其他工程項目,地區小型工程在預算獲批准後,一般仍需要按照獲批准的工程內容完成必須的籌劃工作,才能邀請承建商投標。這些籌劃工作包括修訂詳細設計和圖則,以及擬備招標文件等。目前,約有二百二十項分佈於十八區的工程項目已獲批工程預算,並正進行招標前的籌劃工作。除非出現未可預見的技術問題(例如有關工地臨時被徵用作緊急維修用途),導致個別項目內容及施工期需要修訂,我們預計這些項目均能如期招標。

  在這些項目進行招標前,其他在初期籌劃階段的工程項目仍可按一貫程序進行籌劃及申請撥款,並不會因為有其他工程未開始招標而受阻延。

(三) 我們已盡力加快完成地區小型工程在動工前的籌劃工作。例如,各區民政事務處已積極跟進諮詢其他部門的工作。此外,我們鼓勵區議會就每個項目成立專責工作小組,跟進工程的規劃及詳細設計,務求遇上問題時盡快解決,無需留待區議會在例會上處理。

  在地區小型工程計劃的承建商方面,如工程項目的預算不高於四百萬元,我們會邀請在民政事總署管理的認可承建商名冊上的承建商投標。這些承建商一般規模較小。如工程項目的預算超越四百萬元,投標的承建商須來自發展局管理的承建商名冊。為確保工程質素,有意申請加入上述名冊的承建商,一般須在下列各方面具備一定資格和良好紀錄,以證明公司有能力承辦工程:

*管理層在工程方面的經驗;
*技術人員的相關學歷和經驗;
*公司財務穩健性(包括具備充足資本及營運資金);
*過往完成工程的數量和經驗;及
*有否違反相關法例的紀錄。

  我們歡迎承建商申請加入名冊。由於名冊並無對認可承建商的數目設定上限,有興趣承辦有關工程而又具備所需條件的承建商均可加入名冊。為確保工程質素,我們無意降低有關的申請資格。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