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收回上環土地進行市區重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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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十二月十日)宣布收回土地,以進行位於上環卑利街/嘉咸街的市區重建發展項目第一期。

  有關項目已納入市區重建局(巿建局)二○○七/○八年度的業務計劃內,其推行有助改善區內的整體環境,保留地區特色,讓新舊共融。

  項目第一期以結志街、嘉咸街及卑利街為界,需要收回該範圍內合共七十二個私人土地業權。政府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土地,並會於收地公告張貼日起計三個月後生效。受影響的私人土地詳情今日刊憲。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主除有權獲得法定補償外,在適當情況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的住宅住戶可獲安置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單位,或可獲特惠現金津貼。

  合資格的商業物業佔用人(包括業主及租戶)可選擇接受特惠津貼,以代替因業務及相關損失而提出法定補償申索的權利。

  受影響的住宅和商業物業業主及租戶有權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法定申索。如有關申索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業主及租戶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專業費用可能會獲政府發還。

  當收地和清拆工作完成後,項目第一期的面積約為1,680平方米。重建計劃包括一幢多層住宅大廈,大廈低層會用作零售及其他非住宅設施,以及興建一幢兩層高的零售大樓作市集用途。此外,根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九日所核准的發展計劃圖則,該處會提供面積約450平方米的公眾休憩用地。

  重建項目將分兩期進行,以減低對鄰近嘉咸街/卑利街一帶百年市集商販的影響。市建局將會安排受影響的濕貨商販暫時遷至項目第二期範圍內已收購的空置商舖,讓他們得以在第一期工程進行期間繼續經營。當第一期重建完成後,市建局會讓市集濕貨商販優先租用新建成的兩層高零售大樓內的鋪位,以繼續經營。



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15分